1943年在省立長汀中學高中畢業,
1947年廈門大學法律系畢業。在台灣參加
司法考試,名列榜首。歷任檢察官、推事、新竹地方法院庭長。
1960年獲美國馬歇研究所(法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復又攻讀化工,獲碩士學位。
他在台任法官期間,著作出版有《財務案件訴訟實務》、《財務案件執行實務》。曾擔任《法令月刊》、《稅務旬刊》雜誌專欄目主筆。在美國期間,有數項發明獲得美國專利。退休后創設“張家實驗室”現任
美國福建同鄉會及美加廈門大學校友會首席理事,兼任幾種學術活動主講人,並在華文日報發表文藝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