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家庭

兩代人組成的家庭

核心家庭指兩代人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成員是夫妻兩人及其未婚孩子。一切家庭是不是都有一種特殊的集團?很多人類學家都認為有,並稱它為核心家庭:那就是由夫妻和子女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之所以被稱作核心,是因為在社會中,這種家庭結構最為普遍,它們代表了大多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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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兩代人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成員是夫妻兩人及其未婚孩子。
核心家庭
一切家庭是不是都有一種特殊的集團?很多人類學家都認為有,並稱它為核心家庭:那就是由夫妻和子女組成的家庭。
拉爾夫·林頓認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結構的基礎”。他預言道:“將來有—天只剩下最後一個人,他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也將尋找其妻子和孩子。”喬治·彼得·默多克發現250個社會都有核心家庭。他得出結論認為核心家庭是普遍存在的。
按默多克的觀點來說,核心家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集團不能起到的極為重要的作用。默多克把這些作用歸納為:1.性;2.生育;3.教育;4.生活。
1.核心家庭滿足性需要,減少導致家庭破裂的性競爭。
2.核心家庭保證婦女在其懷孕和哺乳期間受到保護。
3.核心家庭是濡化的必要條件。只有在一起生活的成年的男子和女子才有足夠的知識使男孩子和女孩子濡化。
4.女子因其生育作用而具有某種行為特點,男女之間存在解剖學上的和生理上的差別,因此男女分工更有利於生活。根據這種觀點,核心家庭在異性性生活、生育、濡化和經濟支持上起的有效作用超過其他任何制度。
認為核心家庭普遍存在或差不多是普遍存在的,就是間接地認為非核心家庭是低一等的家庭,是不健全的家庭,或是違反人性的。其實,並沒有人知道人類家庭的安排要限於什麼範圍才能滿足人性需要,才能起到以上四種作用,或兩三種作用,或不起作用。我們有必要研究以上四個作用的有效程度。
核心家庭以外的家族團體雖然絕大多數人類文化都有核心家庭,但是每個文化顯然早就有別的形式的家庭織織,這些組織包括的人口比核心家庭多,所以更為重要。而且,上述四種作用也完全可以在家庭範圍以外的制度中出現。現代工業文化的核心家庭中,濡化和教育就是這樣進行的。現代生活中的濡化和教育日漸成大家庭以外的事,是在專門的房屋——學校中,在非親非故的專門人士——教師的主辦下進行的。很多村落社會和群隊社會也使其青少年與核心家庭及整個家庭環境分開,以便使他們學到祖先留下的傳說和儀式,學會過性生活和掌握作戰的技術。

優勢


與傳統的數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核心家庭”具有明顯的優勢:家庭關係簡單,對親屬網路的依賴性小,減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和糾紛;容易形成家庭中的平等關係和民主氣氛,有利於培養青年人的獨立性;滿足了不同代人對不同生活方式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