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導導彈
制導導彈
制導導彈是指有制導裝置、能準確命中目標的導彈,在一般制導武器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特點是具有精確的制導系統,從而獲得極高的命中精度,具有反應敏捷的控制系統和具有識別目標並摧毀目標的能力和抗干擾能力。
導彈的起源與火藥和火箭的發明密切相關。火藥與火箭是由中國發明的。南宋時期,不遲於12世紀中葉,火箭技術開始用于軍事,出現了最早的軍用火箭。約在13世紀,中國火箭技術傳入阿拉伯地區及歐洲國家。18、19世紀火箭武器進展不大,直到1926年,美國才第一次發射了一枚無控液體火箭。20世紀30年代,由於電子、高溫材料及火箭推進劑技術的發展,為火箭武器注入了新的活力。20世紀30年代末,德國開始火箭、導彈技術的研究,並建立了較大規模的生產基地,1939年發射了a-1、a-2、a-3導彈,並很快將研製這種小型導彈的經驗應用到v-1導彈和v-2導彈上。 1944年 6~9月德國向倫敦發射了v-1、v-2導彈。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德國還研製了"萊茵女兒"等幾種地空導彈,以及x-7反坦克導彈和x-4有線制導空空導彈,但均未投入作戰使用。
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首次在越南戰場使用了激光和電視制導炸彈,由於它們能自己尋找和攻擊目標,並具有極高的命中精度,當時人們曾稱它為“靈巧炸彈”。在1973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中,埃及和以色列大量使用蘇聯和美國生產的各種導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戰場效果。隨後,在1974年美國政府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現"精確制導武器"這一名詞。在海灣戰爭和科索沃戰爭中,精確制導武器的充分表演開創了戰爭的新時代,使人們對未來戰爭形式有了一個全新的概念。在今天,精確制導武器的擁有程度和運用能力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軍事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誌之一。精確制導武器會同電子戰、軍事指揮自動化系統構成了現代戰爭的三大支柱。(一)精確制導武器的概念:制導武器是一種無人駕駛飛行器,它與一般武器相比有兩個顯著的特點:其戰鬥部的運載工具具有制導功能;它不僅有爆炸和殺傷目標的彈頭,而且有自動捕獲和識別目標的能力。確制導武器是一種新型的武器系統,是在一般制導武器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但關於精確制導武器這一概念,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義,尚處於發展變化和逐步完善的過程中。有一種定義認為:直接命中概率大於50%的導彈、制導炸彈和制導炮彈統稱為精確制導武器。這種定義目前已被經常引用,但在軍事界和學術界並沒有取得一致共識。目前正逐步明確一致的說法是:精確制導武器是具有精確的制導系統,從而獲得極高的命中精度,具有反應敏捷的控制系統和具有識別目標並摧毀目標的能力和抗干擾能力,它的造價低廉,能夠大批量生產和裝備部隊,且使用和維護簡便的新式武器。這種武器包括各種精確制導導彈、制導炸彈和制導炮彈、巡航導彈和遠程遙控無人駕駛飛行器等,其主體是戰術導彈。精確制導武器主要包括精確制導導彈和精確制導彈藥兩大類。其中精確制導導彈是一種依靠自身的動力裝置推進並由精確制導系統探測、處理、導引、控制其命中目標的武器。
2021年3月25日,朝鮮宣布成功試射新型戰術制導導彈,2枚導彈準確擊中朝鮮半島東部海域600公里水域目標,新開發的新型戰術制導導彈利用已經開發的戰術制導導彈核心技術,將彈頭重量提升到了2.5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