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脊茶
龍脊茶
龍脊茶,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龍脊茶生長於有“世界一絕”之稱的廣西桂林龍脊梯田風景區,茶園海拔高度在八百米以上,屬亞熱帶季風區,受冷暖空氣交替影響,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有機含量高,日照短,溫差大的生長環境,是形成高山雲霧香茶的理想之地。乾隆年間曾為貢品,石碑記載於龍脊村平段寨,品質優良,是中國二十八大名茶之一,記載於《中國茶學辭典》。龍脊茶採用傳統工藝製作而成,具有龍脊茶特有的色、香、味,含氨基酸、咖啡鹼、生物鹼等多種對人體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是有益健康的天然茶中珍品,堪稱龍脊“四寶”之一。
2015年7月2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龍脊茶”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外在感官特徵:條形茶外形條索緊結粗壯勻整,螺形茶壯實;色澤烏黑油潤,顯毫,色金黃;湯色黃紅明亮;香氣馥郁,有特殊果香;滋味濃厚鮮爽,略帶甜味,飲后回甘,耐沖泡;葉底明亮、柔軟。
龍脊茶種植區域為越城嶺貓兒山西南腹地,區域地勢山峰林立、溝谷縱橫、切割深,垂直高差大(海拔從300米的和平河谷地至1916米的福平包,垂直高差達1616米),絕大多數是茂密林木的坡地,全境森林覆蓋率為78.8%。區域內土壤種類有紅壤、黃壤、黃棕壤,沖積土、紫色土、水稻土等6個土類,10個亞類,31個土屬,67個土種;土壤pH值5.8—6.9之間,有機質、全氮、速效磷、鐵、錳、銅、鋅、硫含量豐富。土壤條件適宜龍脊茶樹的生長。
龍脊茶種植區域——龍勝縣境內溝河縱橫,大小河溪有480餘條,主要由北向南流的平等河、偉江河、芙蓉河,由南向北流的和平河、平野河、三門河六大流域,最後匯入境內主要河流——尋江構成。尋江發源於貓兒山,由資源縣的兩水流入龍勝境內,出口注入三江縣,匯入柳江及珠江水系。全年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為1544毫米。境內無大型工廠,無“三廢”排放,也沒有重金屬污染歷史,空氣、水、土壤環境無污染。是國家飲用水資源重點保護對象之一。豐富的降水和無污染潔凈的灌溉、生產加工用水是龍脊茶高品質的形成因素之一。
龍脊茶產地環境
龍脊茶
龍脊茶
龍脊茶湯色
龍勝各族自治縣所轄龍脊鎮、龍勝鎮、江底鄉、平等鎮、馬堤鄉、泗水鄉、偉江鄉、樂江鄉、瓢里鎮、三門鎮等10個鄉鎮119個行政村和6個居民社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09°43′05″—110°21′24″,北緯25°29′21″—26°12′14″。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2-1699。
安全要求:龍脊茶執行《綠色食品茶葉》NY/T288-20012進行種植、管理。
特徠定生產方式
龍脊茶
(2)品種選擇特定要求:龍脊茶品種主名為:龍勝龍脊茶;品種別名為:大葉茶、古茶樹。龍勝龍脊茶品種屬小喬木大葉種,育芽力較強,芽頭粗狀、葉片厚實,是《中國茶學辭典》收錄的第28個優良品種,詳見《中國茶學辭典》P105。龍脊茶種植生產應選擇有這些名稱的當地茶樹作育苗種源的種苗,其中選用產地為龍脊鎮和江底鄉的最佳。苗木質量必須符合《GB11767茶樹種子和苗木》的規定。
(3)生產過程管理:龍脊茶生產過程必須執行廣西《綠色食品茶葉生產技術規程》(DB45/T203—2004)和龍勝縣《龍脊茶生產加工技術規程》。為保證龍脊茶的品質特色,尤其要注意以下環節:①茶園肥培管理:茶園冬季增施有機肥,有機肥主要以經過腐熟的土雜肥、餅肥、欄肥等為主,施肥結合中耕鬆土和深耕鬆土時進行。②病蟲害防治: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為原則。採用農業、物理、生物防治方法。一是可採用每50畝面積掛一盞頻振式殺蟲燈殺滅蛾類,降低害蟲危害指數;二是可根據害蟲種類,選用綠色食品許可使用的高效低毒無殘留農藥,也可用雷公藤、除蟲菊等經濟有效、無殘留的土農藥。農藥使用必須符合NY/T393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的規定:龍脊茶主要選用一芽一、二葉茶樹鮮葉;採摘要選擇在晴朗天氣,鮮葉盛裝要用清潔竹制器具,使用專用車輛及時運輸,在茶葉生產資質的加工廠加工;生產工藝要求:鮮葉→攤青→萎凋→揉捻→發酵→烘乾→提香→成品。
(5)生產記錄要求:龍脊茶生產的全過程,要建立生產記錄檔案,必須準確、清晰、工整、完全。全面記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6)分級:龍脊茶分特級、一至六級。
(7)包裝:採用SB/T10035《茶葉銷售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包裝標籤按GB7718和GB/T17924的要求。
(8)貯存:執行GB/T30375-2013《茶葉貯存》和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9)運輸:執行NY/T1999-2011《茶葉包裝、運輸和貯存通則》。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茶葉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茶葉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龍脊茶及衍生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龍脊茶的品質和信譽;地理標誌龍脊茶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龍脊茶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龍脊茶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5)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龍脊茶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龍脊茶最盛產時期是在清朝前的一百多年時間。那時,遍山遍嶺皆是茶樹,家家戶戶必種。清道光元年詩人黎映斗作“龍脊茶歌” (謝雲修記於《義寧縣誌》)。【註:五代后,龍勝為義寧縣地】。龍脊山勢真豪雄,岩關關外青籠蔥;茶林終古照山谷,山南山北皆芳叢;春旗約略一千樹,不減玉女仙人峰;氣如芽開穀雨早,瑤童壯女爭提籠;晨露初焙乘柘火,瓦鐺竹夾煎松風;午夢方回一再啜,清涼似覺肌膚松;相傳北上有龍宅,凡崖翠壑靈秀鍾;白毫片片畫籠沫,消蟲避瘴成奇功;味苦亦可除煩悶,氣和更足開心胸;品嘗似吸三江水,蒙山頂渚將毋同;世間幸無酷如喚,恐令貽笑山中龍。
清道光六年(1826年)前,一朝庭官員登上龍脊梯田,發現龍脊茶這一稀世珍品,便將龍脊茶進貢朝廷,乾隆年間被定為貢品。小地方的物產,成了貢品,本該身價倍增才是,但當地的官僚,竟然以貢茶被列為貢品為由,不準自由買賣,要賣,也只能低價賣給官家――屬於官府統購。這樣一來,出了名的龍脊茶,價格倒愈發走低,村民們都憤怒起來。於是叫潘天紅代表大家去告官!潘天紅來到桂林府,知府接狀,覺得潘天紅告得有理,就寫了一份判決書。這份判書,不但解決了龍脊茶葉的官衙強買問題,連帶將其它亂攤派的問題也一併解決了。村民們將判斷書刻在石碑上,碑名為《奉憲永禁勒碑》,立在寨子前面。有了知府的判決,縣鄉里的小官們不敢在此事上再胡作非為,鄉親們又可以將茶葉拿到圩鎮上去交易了、茶葉的價格又恢復到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