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翼兒童文學獎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獲獎者湯素蘭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前身為“張天翼童話寓言獎”,分別於1999年、2001年舉辦了兩次評獎。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獲獎作品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本著“質量第一、客觀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評選。符合本屆評選範圍和評選條件的作品均可以參評。評選範圍: ①出版或刊發時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期間的作品。②每位作家只可參加一個獎項的評獎,並且只能申報一部(篇)作品。
第三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評選活動由湖南省作家協會聯合有關部委指導,湖南省兒童文學學會主辦,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承辦,湖南省寓言童話文學研究會協辦。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代表、兒童文學作家、評論家、兒童教育及社會工作者組成,負責參評作品的評審工作。
參評作品要求內容健康向上,能夠啟發少年兒童的求知慾和向善向美之心,有較強的思想力度、文學價值和時代氣息,為少年兒童所喜聞樂見。具體如下:
①長篇原創兒童小說、童話、兒童文學理論著作及科幻文學、兒童劇等其他兒童文學專著);
②短篇兒童文學新作(含童話、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等短篇或單篇兒童文學作品);
③參評作品為符合國家出版法規的正規出版物;
④本屆參評範圍為在湖南生活或工作的兒童文學作家。
“張天翼兒童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屆。第三屆評選程序分作品徵集、初評和複評三個階段。
作品徵集階段:參評作品根據第三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的評獎通知,向組織委員會評獎辦公室提供參評圖書及參評推薦表。
作品初評階段:初評小組對參評作品進行初步評審后,將初評入選作品及其入選理由、初評綜述提供給複評委員會,供複評委員會參考。
作品複評階段:複評委員會綜合評審全部參評作品,在尊重初評意見的基礎上,充分討論、認真評審並最後採取無計名方式確定獲獎作品。
評選結果揭曉后,獲獎作品公布權屬湖南省兒童文學學會。
第三屆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設長篇小說、童話或兒童文學專著獎3到5部、短篇或單篇兒童文學作品獎1到2篇。獲“張天翼兒童文學獎”者,主辦單位將為其頒發獎金及獎證。其中長篇小說童話或兒童文學專著獎獎金各1萬元,短篇或單篇各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