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勇

興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嚴勇,男,黎族,1978年6月出生,貴州普安人,1998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興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7月,嚴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98年8月至2006年8月,任貴州省興仁縣巴鈴鎮財政所工作員;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貴州省興仁縣百德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9年2月至2012年6月,任貴州省興仁縣東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任貴州省興仁縣田灣鄉黨委副書記;
2012年8月至2015年5月,任貴州省興仁縣田灣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任貴州省興仁縣城市管理局保留正科長級待遇幹部;
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任貴州省興仁縣城市管理局局長(保留正科長級);
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任貴州省興仁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任貴州省興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23日,據興仁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興仁市委批准,興仁市紀委市監委對興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嚴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嚴勇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接、撥付工程款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嚴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興仁市紀委常委會暨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中共興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嚴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