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
政策性文件
在2013年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的湛江市的《海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北起325國道、南至南調河、西起赤坎濱湖、東至省道S286線往東2公里,總規劃面積約228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約180平方公里,海域面積48平方公里),包括湛江市坡頭區南調街道、官渡鎮、龍頭鎮、坡頭鎮部分,赤坎區調順街道,吳川市黃坡鎮及遂溪縣黃略鎮部分。
規劃區控制範圍22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區範圍49.8平方公里,起步區16.8平方公里。近期規劃到2017年開發建設起步區和部分核心區22平方公里。規劃立足湛江、服務粵西、輻射北部灣、面向世界,把海東新區建設成為“拓展國際合作重要門戶、國家海洋戰略重大平台、大西南出海主通道服務基地、粵西中心城市新興載體和南亞熱帶生態海灣新城”。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海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編製工作,多次赴廣東湛江開展實地調研,並與湛江市聯合委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編製《海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
2013年7月初,完成規劃初稿。《海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在徵求了湛江市有關市直部門和縣(區)意見,並於7月底經湛江市委常委會審查通過後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8月26日,廣東省發改委召開19個省直部門聯審會和專家評審會徵求意見,並通過專家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