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海基點
領海基點
領海基點是計算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的起始點。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領海基線是測量沿海國領海的起點,通常是沿海國大潮低潮線,但是在一些海岸線曲折的地方,或者在海岸附近有一系列島嶼時,便使用直線基線劃分的方式,即各海岸或島嶼確定各自的適當點,以直線連接這些點,劃定基點,這些點就被稱為領海基點,這些直線就是這一海域的領海基線。
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發表了“中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十二海里。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的領海以連接大陸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嶼上各基點之間的各直線為基線,從基線向外延伸十二海里的水域是中國的領海。這是一個原則性聲明,確立了中國領海的範圍和基本制度。但隨後未公布領海基點基線。
1992年2月2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十二海里。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的外部界限為一條其每一點與領海基線的最近點距離等於十二海里的線。1996年5月15日,中國政府宣布了大陸領海的部分基線和西沙群島的領海基線。
領海基點石碑是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和宣誓主權的重要標誌。
領海基點標誌的設立、維護和保養,對於維護我國海洋權益、鞏固海防建設、保護海洋環境、加強海洋管理等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和重大的現實意義。
我國在東海建成的領海基點石碑
1996年中國正式發布了68個領海基點。外磕腳領海基點地處蘇北淺灘最東側的外磕腳干出灘東端,是由原東沙灘領海基點外移而來,需要重新建設永久性標誌,由於遠離陸地、海況惡劣,為測量建設工作帶來了巨大困難,測量作業二中隊的官兵與地方專業人士一起頂風斗浪,歷時五年時間,完成了建設測量任務。10座領海基點石碑和2座高約30米的燈塔式領海基點標誌矗立在東海海域的領海基點上,為中國領海基線的劃定提供了理論依據。
中國海軍某部政委鄒興國說,“領海基點永久性標誌的建設和數據的采測,目的就是為了明確我國海洋國土主權範圍,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同時為我國開發利用和管理治理海洋資源提供了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