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瑞曼
吳瑞曼
緬甸第三號領導人,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成員。原緬甸軍方的第三號人物,上將軍銜,緬甸三軍總參謀長、軍政府第一秘書。為人行事冷靜謹慎,善於傾聽與規劃,與丹瑞家族交往甚密。
1996年,取得准將軍銜。
1997年,在緬甸伊洛瓦底晉級為西南軍區司令員,隨後進入緬甸的最高權力決策機構“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從此,吳瑞曼在6年的時間內先後晉級少將和上將。
2010年,宣布辭去軍職參加議員選舉。
2010年11月10日,擔任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員。
2011年1月31日,擔任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
2011年3月,代理緬甸聯邦鞏固與發展黨主席一職。
2013年5月2日,接任緬甸聯邦鞏固與發展黨主席一職。
2013年6月,宣布參加2015年總統選舉。
2013年8月1日,擔任緬甸聯邦國會主席一職,任期2年半。
2015年8月13日,緬甸鞏發黨主席吳瑞曼在緬甸總統吳登盛的干預下被免去了其黨首的職務。
2015年11月8日,五年一度的緬甸大選舉行,9日上午,瑞曼承認在彪具選區敗選,並向對手民盟人民院議員候選人吳丹紐表示祝賀。瑞曼由此成為緬甸首個承認敗選的執政黨高官。
2016年1月28日,第一屆聯邦議會最後一次常務會議結束並舉行閉幕式。人民院院長、聯邦議會議長杜雅吳瑞曼致辭,並敦促即將就任的新一屆議會議員繼承本屆議會優良民主實踐,繼續頒布新法律,以適應新時期和制度的變革。16個政黨議員代表及軍方議員代表在議會閉幕時發表講話,大部分議員均表示,議長吳瑞曼出色地完成了本職工作,議員們對此還進行了高度讚揚,部分女性議員感動落淚。第一屆聯邦議會任期到1月30日結束。
2016年2月5日,緬甸新議會人民院成立由23名成員組成的法律事務與特別事務評估委員會,主要職責是法案委員會提供支持。吳瑞曼被任命為該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為聯邦鞏固與發展黨議員吳哥哥乃。
2016年2月5日,緬甸新議會人民院組建法律事務與特別事務評估委員會,任命前議長吳瑞曼為該委員會主席。
2011年9月23日,在人民院會見中國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鄭斯林率領的代表團,雙方表示要加強兩國議會間的交流與合作。
2011年11月11日下午,在內比都議會大廈會見了正在緬甸進行友好訪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
2012年2月23日下午,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陳炳德在北京釣魚台國賓館會見了來訪的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吳瑞曼。
2012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人民大會堂會見了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吳瑞曼。
2012年2月25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肖懷遠在迎賓館會見了來津訪問的緬甸人民院議長吳瑞曼一行。
2012年7月10日,國務委員孟建柱在內比都分別會見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議長吳瑞曼。
2015年11月19日,昂山素季與議長吳瑞曼就大選結果實施事宜及民族和解事宜舉行了會談,會後兩人聯合發布聲明,聲明包含議會權力移交事宜等5項事宜:
1. 11月8日各政黨民主大選中,所產生的民眾意志需平穩有序實施,以提升國家聲譽,讓人民欣慰及高興。
2. 根據“人民的心聲就是議會的聲音,人民的意願就是議會的意願,人民的期望由議會來實現”的口號,議會需 繼續有序地實施人民選擇賦予的職責。
3. 新議會組建時,需認真落實民族和解事宜及民族團結事宜。
4. 議會需磋商實施各項相關工作,以建立互信機制。
5. 為了能根據法律組建第二屆議會,需磋商聯合實施,平穩有序移交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