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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鄉

四川平昌縣馬鞍鄉

馬鞍鄉隸屬於四川平昌縣,馬鞍幅員遼闊,物產豐富。除主要盛產農作物外,另有豐富的森林、牧草、動植物等資源。現被省、市、縣譽為“藥材基地協會鄉”、“煙葉生產大鄉”、“畜牧產業大鄉”、“勞務輸出大鄉”。

馬鞍鄉地處四川巴中平昌縣東北部,曾用名大河鄉,石板鄉,因場鎮所在地似馬鞍而得名,距縣城75公里,幅員面積41.50平方公里。2003年機構改革,撤併於岩口鄉。2006年優化調整行政區域,被重新增設鄉,仍轄原行政區域。耕地9721畝,轄8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52個農業社,2879戶。總人口10235人,2006年糧食總產量5638噸,國民生產總值2396萬元,全鄉有中心小學1所,衛生院1所,鄉政府駐城隍廟,海拔980米。

鄉內山巒起伏,溝壑縱橫。最高海拔位置(雞公寨)1189米,最低海拔位置(冉家河)588米,與萬源縣鷹背鄉、宣漢縣鳳鳴鄉、馬渡鄉相連,素有“一鄉接三縣”之稱。

馬鞍是紅色革命的搖籃,曾經是老一輩無產階段革命家、政治家徐向前、李先念等戰鬥過的地方,是原濟南軍區政委、副司令員李勃將軍的故鄉。馬鞍先後有2000多優秀兒女參加紅軍,健在的老紅軍有3人。

行政區劃


馬鞍鄉分八個村,分別為:一村黃梁村;二村蓑嶺村;三村白坪村;四村小寨村;五村雞公村;六村桂花村;七村柳壩村;八村峨坪村。
馬鞍鄉區點陣圖
馬鞍鄉區點陣圖

人口


2006年,馬鞍鄉幅員41.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648公頃,轄8個村1個居委會50個村民小組2個居民小組。年末總人口1.23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738人,人口出生率9.2‰,比2005年降0.3個千分點;人口自然增長率4.7‰,降0.1個千分點。年未全鄉職工總人數83人,增37‰,農民人均純收入1863元,凈增358元。

經濟


鄉內國民生產總值2396萬元(現價),增12%。糧食總產量5.638萬噸,增8%;油糧料產量106噸,增10%;生豬存欄0.86萬頭,增9.5%;交通運輸貨運量0.87萬噸,增3.5%;客運量1.7萬人,增13%;郵電業務總量75萬元,增18噸;社會消費品品零售總額560萬元,增17%;社會固定資產投資348萬元,增26%;其中國有單位投資35萬元,增25%;財政收入246萬元,財政支出246萬元;年末城鄉居民儲蓄額410萬元,增16%。

政治


人員編製
馬鞍鄉核定機關行政編製14名,其中領導職數7名。
黨委書記
程飛雨,男,漢族,生於1977年7月,中共黨員,系平昌縣喜神鄉人,專科文化,1997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平昌縣馬鞍鄉黨委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黨委全面工作,主抓基層黨建和脫貧攻堅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鄉長
李 森,男,漢族,生於1975年11月,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平昌縣筆山鎮人,2001年2月參加工作,現任馬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財政、民政、精準脫貧、回引創業、項目工作。為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人大主席
徐永森,男,漢族,生於1984年4月,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平昌元石人, 2006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馬鞍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主席團工作。分管教育、衛計、文化廣播電視、場鄉建設與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保、節能、統計、科協、史志、網格化管理、司法、依法治理、勞動保障、檔案、黨政辦公室工作。為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黨委副書記
鄒 卓,男,漢族,生於1976年6月,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平昌縣邱家鎮人,1999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馬鞍鄉黨委副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務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政法(綜治、維穩、防邪)、國安、人民調解、宣傳、組織、人事、信訪、政協、統戰、金融、目標考核、目標督辦、招商引資、鄉村旅遊、電子商務工作。為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副鄉長
蘇 斌,男,漢族,生於1971年8月,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平昌縣馬鞍鄉人,2013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平昌縣馬鞍鄉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鄉長。
工作分工:主抓人武工作。分管農業、農技、殘聯、回引創業、交通、工程項目、物資採購工作、扶貧開發(精準扶貧)、巴葯產業、勞務培訓、花椒產業工作。負責民政辦公室日常工作。為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紀委書記
周定貴,男,漢族,生於1967年9月,中共黨員,大專文化,平昌縣筆山鎮人,1992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馬鞍鄉紀委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黨委副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紀問責和案件查辦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副鄉長
王正平,男,漢族,生於1976年4月,中共黨員,研究生文化,平昌縣石埡鄉人,1997年2月參加工作,現任馬鞍鄉黨委委員,副鄉長。
工作分工:分管安全生產、農電、交通、食品藥品、國土、氣象、規劃、住建、“三違”治理、地災防治、應急管理、林業、畜牧、水務、農機、新村建設、質監、郵政、通訊工作。為分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共設6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紀檢、監察、宣傳、政法、統戰、人大、政協、群團、人事、機構編製、綜合協調、信息調研、文秘、檔案、保密、督查督辦、環境綜合治理和後勤等日常工作。
(二)綜治維穩防邪信訪辦公室(安全生產辦公室)
負責矛盾糾紛調解、綜治、維穩、防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訪和群眾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統計辦公室、馬鞍鄉產業發展辦公室、環境保護辦公室)
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編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農村經營管理、林業、水務、畜牧、發展改革、招商引資、經信商務、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村鄉規劃建設等工作;負責統計工作;負責特色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開展環境保護監管、檢查、發現、上報工作,配合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環境監管執法工作;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改善轄區生態環境質量;參與並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環境事件,保障轄區環境安全。
(四)社會事業辦公室(民政和社會保障辦公室、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
負責科技、文化、教育、體育、旅遊、廣播電視、衛生和計劃生育、社會保障、民政、老齡、殘聯、食品藥品等工作。
(五)財政所
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和財經制度;負責編製政府預算、決算,並嚴格執行預決算;負責各項惠民資金的審核發放和項目資金的監管;負責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賬務、督導鄉鄉和村(社區)財務信息公開工作。
(六)扶貧開發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省、市、縣扶貧開發和移民后扶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負責編製扶貧開發和移民后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扶貧開發和移民后扶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后扶項目評估論證、立項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重點村建設和產業開發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移民后扶統計和監測工作;負責社會扶貧和“掛包駐幫”工作的管理。
事業單位和編製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除國土資源所仍實行派駐外,對現有事業機構進行整合,馬鞍鄉綜合設置5個事業機構。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農業生產中關鍵技術和新品種新農具的引進、試驗、示範;農作物和林木病蟲害、森林防火、動物(含野生)重大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負責農作物苗情監測和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服務;負責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庫的整治;負責漁業資源、水資源、河湖管理和防汛抗旱技術服務;負責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飲用水源安全監測;負責農機安全監督、檢查及事故的預防、報告,協助鄉村機耕道的規劃、建設、管理;組織農機進行抗災搶險和跨區域農機作業。將農業服務站、水務建設管理站、林業管理站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馬鞍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為鄉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馬鞍鄉農業服務站、馬鞍鄉水務建設管理站、馬鞍鄉林業管理站牌子,事業編製10名。
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負責制訂年度農村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劃,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體育活動和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節目的安全播出。負責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勞務輸出和就業管理服務和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負責收集、匯總和整理轄區內食品藥品及其他商品的生產、流通、消費和使用等環節基本情況;負責食品藥品及其他商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送、宣傳引導、協助執法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各村(社區)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開展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等工作。將原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文化廣播服務站、食品藥品管理辦公室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馬鞍鄉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為鄉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馬鞍鄉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馬鞍鄉綜合文化站、馬鞍鄉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牌子,事業編製5名。
村鄉建設服務中心
負責宣傳貫徹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礦山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村鄉規劃建設服務工作,協助鄉政府編製鄉規劃、村莊規劃;負責集鄉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負責小城鄉建設、農民建房的指導、農村工匠和場鄉(村社)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公路和水路交通發展規劃及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承擔鄉道的日常養護和組織實施村道維修工程,指導轄區內村民委員會做好村道的日常養護工作。將原規劃建設管理站、交通管理站職能進行整合,組建“馬鞍鄉村鄉建設服務中心”,為鄉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馬鞍鄉規劃建設管理站、馬鞍鄉交通運輸管理站、馬鞍鄉環境保護管理站牌子,事業編製3名。
便民服務中心
負責統一受理、集中辦理縣級部門依法下放的行政許可、非許可類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負責統一受理、代理辦理縣級部門延伸服務的行政許可、非許可類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的收集、審核和報送,提供政策宣傳諮詢,辦理小規模農村產權交易業務,協調處理交易糾紛。保留“馬鞍鄉便民服務中心”,掛馬鞍鄉農村產權交易站牌子,事業編製2名。
會計核算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預演演算法》、《會計法》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及國家涉農惠民和扶貧政策;集中代理鄉鄉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帳務,搞好會計核算、財務會計統計工作;根據“集中辦理、統一開戶、分戶核算”的管理辦法,具體辦理轄區內村(居)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業務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代管村社財務帳務,切實做到“村財鄉管民用”;組織發展財源,增加財政收入,嚴格支出管理,搞好村(居)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協助村居搞好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脫貧攻堅工作;管理鄉村債務,全面負責鄉鄉債權、政府性債務、鄉鄉部門債務和村社集體經濟組織債務的控管和化解工作。將原在鄉財政所掛牌機構會計核算中心,改為實體機構,掛“馬鞍鄉會計核算中心牌子,事業編製3名。

社會事業


馬鞍鄉除了開通2條鄉道路外,另外還開通了3條出境縣道路,直通達洲、宣漢、萬源,真可謂四通八達。鄉境內有線電視、程式控制電話、移動通訊等信息網路全面建成。現有初級中小學共15個教學班,600多人。鄉衛生院環境優美,醫療條件逐步完善,場鎮初具規模,現有個體工商戶50多戶,場鎮居民1500餘人。
中學在校生379人,增10%;小學在校生1521人,增3.2%;學齡兒童入學率100%,上升2個百分點。有檔案室1個,有衛生醫療機構1個,病床5張,衛生技術人員20人。
馬鞍鄉的人民,主要以:苟姓為主。
一村以姓:魏、蘇為主
二村以姓:蘇、譚為主
馬鞍鄉
馬鞍鄉
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都以姓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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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名勝


境內峨鼻寺、南龕寺、雞公寺、城隍廟等名勝古迹雖損毀嚴重,但慕名而來者仍絡絳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