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射炮兵

高射炮兵

高射炮兵,是指裝備高射炮武器系統,遂行防空作戰任務的炮兵。分屬空軍、海軍、陸軍和防空軍。具有密集、猛烈的火力和較高的機動能力,能在晝、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持續地抗擊高、中、低空目標。主要任務是:殲滅敵飛機,保障國家要地、軍隊集團和其它重要目標的安全,參加奪取制空權的鬥爭,必要時可用於射擊地面和水面目標。

發展歷史


高射炮兵是隨著飛機等空襲兵器的出現和更新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期間,高射炮兵有連、營建制,在 防空作戰中已顯示出其強大威力,擊落的飛機約佔被擊落飛機總數的20%。期間,高射炮兵得到了迅速發展,許多國家建立團和旅(師),裝備有20~133毫米口徑的各種高射炮,配有火力控制系統,提高了機械化程度,並有一套較完善的指揮系統和情報保障系統,在防空作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蘇聯高射炮兵擊落德軍飛機2.3萬餘架,約佔德軍被擊落飛機總數的30%;英國高射炮兵在保衛倫敦的防空作戰中,擊落德軍V-1導彈1800餘枚,約佔被擊落V-1導彈總數的50%。戰後,高射炮兵在作戰指揮系統和裝備自動化方面有新的發展。
20世紀60年代初,由於噴氣式飛機的飛行高度、速度和機動性已有提高,有些國家認為高射炮的射擊效果將下降,準備用地空導彈部隊取代高射炮兵部隊。和中使用中、小口徑高射炮大量擊落飛機的事實證明,在現代防空作戰中,高射炮仍然有用,而且與結合使用能獲得更好的效果。因此,許多國家在發展地空導彈的同時,繼續在高射炮兵中發展多管速射、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小口徑高射炮,並逐步減少大、中口徑高射炮。1982年,90多個國家有高射炮兵,多數編有團、營、連。單一的高射炮兵師(旅)已不多見,通常以高射炮兵部隊、分隊和地空導彈部隊、分隊混合編成。有些國家的高射炮兵部隊、分隊,以高射炮為主,配備一些打低空目標的地空導彈,這標誌著高射炮兵正在由裝備單一身管武器的部隊體制向著導彈火炮結合的部隊體制演變。

戰術手段


高射炮兵遂行防空作戰任務的兵種或部隊。主要任務是:保衛國家政治經濟中心、軍事要地、交通樞 紐、軍隊集團以及其他重要目標,參加爭奪制空權的鬥爭。通常與地空導彈兵共同遂行作戰任務,也可單獨進行防空作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高射炮兵多以連為單位,靠近被掩護目標配置,與殲擊航空兵部隊按空域組織協同,並建立對空監視、報知系統和專門的指揮機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經過總結要地防空作戰經驗,形成了空軍高射炮兵戰鬥基本原則,主要包括:混合使用各種不同口徑的高射炮,構成環形的縱深梯次配置,與殲擊航空兵密切協同,實施統一的集中指揮,保持常備不懈,適時實施機動等。蘇軍在莫斯科對空防禦作戰中,集中1000多門高射炮和其他防空兵器,在莫斯科周圍200多公里縱深內梯次配置,構成多層環形火力配系,並與殲擊航空兵配合,粉碎了德軍的空中進攻。20世紀50年代以來,空軍高射炮兵和地空導彈兵配合使用,使空軍高射炮兵戰術增加了新內容。
高射炮兵一個或數個火力單位對空中目標實施有效射擊的空間。是高射炮兵射擊能力的主要體現和射擊指 揮的重要依據。一個火力單位的有效射擊空間,是以其有效射擊距離為半徑所形成的半球形。它的水平斷面稱為有效射擊平面區域。該區域的半徑稱作有效射擊半徑。數個火力單位的有效射擊空間,是各個火力單位的有效射擊空間的綜合。其有效射擊平面區域通常是一個多圓弧形。有效射擊平面區域是高射炮兵火力範圍的標誌,在實際運用時,常把它算作高射炮兵火力範圍。火力範圍用平方千米來表示。可以在預製的火力範圍表中查出,也可用計算火力範圍的公式計算。高射炮兵火力範圍是由火炮的有效射擊半徑、配置間隔、配置樣式和目標高度決定的。火炮有效射擊半徑大,火力範圍則大。各火力單位配置間隔增大,火力範圍則隨之增大。在配置間隔和有效射擊半徑不變的條件下,線形配置時的一層火力範圍和二層火力範圍比集團配置時大,三層火力範圍比集團配置時小。目標高度越高,火力範圍越小。為使高射炮兵能適時抗擊來襲的空中目標,在確定高射炮營、團、群的掩護任務和戰鬥隊形之後即應求出火力範圍,並標繪或顯示在有關的作戰文書及射擊指揮器材上。在戰鬥實施中,當敵方飛機進至火力範圍邊界前一定的距離時,指揮員即下達射擊任務,以保障高炮火力在火力範圍邊界上開始迎擊來襲飛機。
隨著空襲兵器和防空兵器的發展以及作戰手段的不斷變化,空軍高射炮兵戰術在抗擊超低空目標、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電子干擾條件下的作戰等方面,將有新的發展。

作戰等級


高射炮兵作戰準備程度的區分。目的是使高射炮兵能適時轉入等級戰備狀態,提高快速反應能力,迅速而有秩序地轉入作戰行動,隨時執行作戰任務和對付敵人的突然襲擊。高射炮兵作戰準備分為若干等級。不同等級對人員和武器、設備所處狀態及完成射擊準備的時限有不同的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高射炮兵作戰準備的等級,分為指揮所作戰準備等級和部隊作戰準備等級。這兩種作戰準備等級又各自分為幾個等級,並按等級規定指揮所、指揮員、指揮設施應處的工作狀態和部隊、武器、設備做好射擊準備的程度。作戰準備等級及其轉進的時限通常由上級依據敵情、任務、部隊戰鬥素質和需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