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
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
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以後,在工作崗位上通過各種學習途徑,使自己的專業知識的結構及水平以及學位論文達到研究生畢業的水平,即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都可以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開闢的獲得學位的渠道。這對於在職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和幹部隊伍建設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申請人通過了學位授予單位及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並通過了學位論文答辯后,經審查達到了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以獲得碩士學位。
在職申請研究生碩士學位的主要程序是,具有學士學位並有叄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學員,可以不參加考試直接進入研究生進修班學習,在完成全部課程並達到學校要求的成績后,將取得《結業證書》。在通過“每年5月舉行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並進行論文答辯后,就可以獲得國家認可的碩士學位證書。
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不滿三年,或獲學士學位后雖工作不滿三年但在獲年學士學位前工作已超過三年的學員,不能申請碩士學位。在向各校申請碩士學位時,申請者必須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滿三年。從2004年起條件放寬為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滿二年,但此類考生待工作期滿三年後方可參加規定考試。
研究生教育分為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兩種,非學歷教育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學生畢業后只有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研究生招生屬於學歷教育,也就是說學生經過學習、考試,通過論文答辯后既有學位證書又有學歷證書。
在職申請學位不是學歷教育,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后,只表明其在學術上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具有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同等學力(學習能力的"力"),不涉及學歷。因此申請人的學歷並沒有改變,也不能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學位不等同於學歷,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經常出現將學位與學歷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博士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