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機構簡介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負責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機構簡介


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機構,負責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計劃和部署;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本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註冊,核定(核轉)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
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負責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協助當地政府培育發展市場體系。
(五)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六)負責合同行政監管,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七)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八)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和著名商標的保護。
(九)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有關社團工作。
(十四)承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孫茂增局長、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
孫書江副局長:分管財務裝備科、商標廣告監管科、後勤服務中心、消費者協會、諮詢服務中心、拍賣行;聯繫河間市局、獻縣局、海興縣局、鹽山縣局、港口工商分局。
陳節約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企業註冊分局、企業監督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培訓中心;聯繫黃驊市局、青縣局、肅寧縣局、運河區局、市開發區局。
魏振生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紀檢(監察室)、公平交易執法科、經檢支隊、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聯繫任丘市局、滄縣局、孟村縣局、新華區局、臨港工商分局。
王桂蘭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市場規範管理科(合同監督管理科)、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法制科;聯繫泊頭市局、東光縣局、南皮縣局、吳橋縣局、南大港工商分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系統文秘、檔案、信息、督辦、承辦、機要、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調研工作;負責系統宣傳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的人事、機構編製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和科級幹部管理;組織評選表彰和實施獎勵工作;研究擬定教育培訓計劃和基層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的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
(三)財務裝備科
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票據管理、經費預決算、計劃編製和執行工作,管理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規章的起草、論證、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辦或組織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組織指導系統法制宣傳和培訓等工作;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
(五)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違紀案件查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群眾對本系統幹部違紀情況的信訪舉報以及違法處分的申訴、複議工作;負責本市系統執法監察、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政務公開工作。
(六)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科
研究擬定外商投資企業註冊政策、措施、辦法;註冊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七)市場規範管理科(合同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政策、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指導市場巡查、市場創建活動;開展市場專項治理;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經紀活動,組織指導經紀違法案件查處I作;負責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活動。
(八)公平交易執法科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和舉報;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對全市公平交易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
(九)商標廠告監管科
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政策、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和廣告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推薦省著名商標及中國馳名商標;負責廣告經營的審批。主任:閆清懷辦公電話:2082729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
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1、研究擬定全市系統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受理督辦消費者申訴舉報和組織指導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
3、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4、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
5、組織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6、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7、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
1、研究擬定全市企業(不含外資企業,下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註冊登記、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措施和辦法;
2、負責市局企業註冊分局直接註冊登記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3、負責查處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違反註冊登記管理: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
4、負責依法核准冠市級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
5、組織、指導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的單位註冊登記、監督管理工作;
6、指導市個體勞動者協會、市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7、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的有關情況;
8、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老幹部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事業機構


(一)滄州市消費者協會
依法組織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活動;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利用輿論工具向社會公布;支持或代表消費者對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開展消費調查和商品比較實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假冒、偽劣商品;開展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
(二)滄州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
組織實施個體私營企業宣傳教育規劃,指導和推進個體私營企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引導個體私營經營者守法、誠信、文明經營;組織管理個體私營經營者,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的黨建和工、青、婦工作,培養、推薦和宣傳先進典型;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狀況,了解掌握個體私營經營者的合理訴求,及時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反饋;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維護個體私營經營者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個體私營企業宣傳教育規劃,指導和推進個體私營企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引導個體私營經營者守法、誠信、文明經營;組織管理個體私營經營者,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組織的黨建和工、青、婦工作,培養、推薦和宣傳先進典型;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狀況,了解掌握個體私營經營者的合理訴求,及時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反饋;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維護個體私營經營者合法權益。
(三)滄州市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研究擬訂規範維修市場秩序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負責組織和指導維修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查處維修及售後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理維修爭議的申訴事項;負責對維修行業從業人員技術培訓。
(四)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工商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制定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工商信息分析預測;負責工商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運行維護工作。
(五)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局機關車輛、文印、房屋修繕、水電暖供應、安全保衛等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
(六)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教育中心
承擔本系統公務員素質、法律教育和任職、業務培訓及基層教育的調研等工作。

派出機構


(一)河北省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支隊副支隊長:張培學(主持工作)
1、負責查處轄區範圍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2、承辦市局和省經濟檢查總隊交辦的案件;
3、負責對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二)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分局
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負責市屬、市屬控股(開發區除外)內資企業及冠省名稱的私營企業、市屬改制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企業集團、上級授權登記的企業和分支機構的註冊和年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