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事務

一個國家在國際關係方面的活動

外交事務是一個國家在國際關係方面的活動,如參加國際組織和會議,跟別的國家互派使節、進行談判、簽訂條約和協定等。國家以和平手段對外行使主權的活動。通常指由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和外交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的對外交往活動。

簡介


外交事務
外交事務
中國古代稱外交為外事,清末稱外務,近代才開始使用外交一詞。英文外交一詞源於希臘語δiπλωμα,意為君主派出使節時用以證明身份的證書。外交活動歷史悠久。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確立了主權國家作為國際關係和國際法主體的地位,也明確了外交在國際關係中的職能作用。20世紀隨著交通和通信的發展,國際交往的便利,形成了現代外交的開放、聯繫和世界性的特點。外交已成為世界各國和國際活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宗旨


主權國家外交的宗旨是,以和平方式通過對外活動實現其對外政策的目標,維護國家的利益,擴大國際影響和發展同各國的關係。外交的活動形式多樣,主要有訪問、談判、交涉、締結條約、發出外交文件、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等。
各國外交都受本國政治、經濟制度以及國內政策和需要的制約。綜合國力是一國外交的基礎和後盾。外交也需要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緊密結合。經濟、文化、科技、體育等領域的官方對外聯繫以及各類民間對外交往,則是對外交的重要和必不可少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