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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式拍賣
拍賣形式
荷蘭式拍賣(hé lán shì pāi mài)亦稱“減價式拍賣”。一種特殊的拍賣形式。拍賣標的的競價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直到第一個競買入應價(達到或超過底價)時擊槌成交的拍賣。
荷蘭式拍賣
然而,在大部分減價式拍賣中,實際上有許多競價。因為減價式拍賣經常用於拍賣品具有多樣品質的場合,如質量上的不同、第一個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可以買走全部物品,但往往只以最高價買走這些物品中最好的,然後拍賣繼續,價格下降,當另有競買人願意接受競價,他也有同樣的選擇,也是買走餘下中最好的,然後拍賣又繼續。在這種情況下,雖然競買人大部分時間都沉默不語,但是在競買者之間確實存在持續的競爭。
例:
賣家有100朵鮮花,必須在一天內賣完,否則花就謝了。首先,賣家設定最高價為每朵100元,每兩個小時降價10元。拍賣開始后沒有人競價。過了兩個小時,降到每朵90元時,有個競買人競價。如果他買100朵,則拍賣到此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100朵鮮花以每朵90元成交。如果他只買70朵,那麼剩下的30朵繼續拍賣。如果一天過去了,不再有人競價,那麼拍賣的結果是唯一的競買人成為買受人,以每朵90元的成交價買走70朵花。但是,如果過了兩小時又有人來競買剩下的30朵花,而價格為每朵80元。這時結束拍賣,兩個競買人都成為買受人,都以每朵80元的價格成交。
減價拍賣皆為賣方叫價拍賣,又叫無聲拍賣,可分為兩種類型。
人工式無聲拍賣:是早期的傳統減價拍賣形式,是先由拍賣師當眾報出最高價格,然後由投買人據此逐一應價。凡遇無人應價的價位,拍賣師由此遞減報出新的價位,逐次降價,過程一直持續到有人購買為止;凡遇兩個以上應價的價位,拍賣師應由此遞增報出新價,即立即轉入增價拍賣形式,競相加價過程一直持續到無人再加為止。
錶盤式無聲拍賣:也是荷蘭人發明的,是現代化的減價拍賣形式。即指先由拍賣師當眾報出最高價格,用電子拍賣鐘上的相應刻度顯示出來,然後再由投買人按動電鈕逐一應價,凡無人應價時,則拍賣鍾指針逆時旋轉,表示遞減降價,直到有人按動電鈕使其停轉表示購買為止。凡遇兩個以上應價時,則拍賣鍾指針順時旋轉,表示遞增加價,直到剩下最後一人按鈕使其停止。在此,電子拍賣鍾取代木製拍賣槌作為成交工具。
相較於增價式拍賣,減價式拍賣也有其突出的特點與優勢。
大多情況下,減價拍賣帶有明顯的混合性,即將增價和減價拍賣相互銜接,交替進行,有人稱之為“混合拍賣,或“荷蘭式拍賣”。有兩種實際可能:一種情況是在減價拍賣出現兩個以上應價人時,立即轉入增價拍賣;另一種情況是,首先按增價方式拍賣,但第一輪產生的最高出價者並非拍定人,他還需再出價一次,如果第二輪其出價降低,則意味頭次出價無效,拍賣師不得接受,於是轉入減價拍賣程序。實踐證明,此拍賣法繁瑣費時,大多數國家已經將其廢除了。
減價拍賣最大的優點在於:成交過程特別迅速,尤其是使用錶盤式無聲拍賣方式,使拍賣過程機械化、電子化,使交易速度大大加快。但是,叫價遞減過程往往導致競買人坐等觀望,企盼價格不斷減低,因而現場競爭氣氛不夠熱烈。
荷蘭式拍賣有兩個顯著特點。
一,價格隨著一定的時間間隔,按照事先確定的降價階梯,由高到低遞減。
二,所有買受人(即買到物品的人)都以最後的競價(即所有買受人中的最低出價)成交。
其實,荷蘭式拍賣中也有加價的情況,並不總是減價的。當遇有一個以上競買人在同一價位應價時,拍賣師就立即轉入增價拍賣形式,此後競相加價的過程一直持續到無人再加價為止。最後一位加價的競買人購買成功。實際上,大多情況下荷蘭式拍賣是增價和減價拍賣混合進行的,所以也稱為“混合拍賣”。
荷蘭式拍賣因為有減價的特點,所以競買人往往坐等觀望,企盼價格不斷減低,因而現場競爭氣氛不夠熱烈。所以有“無聲拍賣”的名聲。
但是這種拍賣往往也是很迅速的,可能第一個人就買走了所有物品。這種拍賣起源於荷蘭的鮮花交易市場。對於那些品質可能變化、容易腐爛的,或者品質良莠不齊的物品,例如水果、蔬菜、魚類、鮮花、煙草等,採用這種方式特別合適。雖然是“無聲拍賣”,競買人之間還是有激烈的競爭。如不及時競買,別人可能把所有物品買走,或者買走品質最好的那一部分。
荷蘭式拍賣的內在缺陷及其超越
現代荷蘭式拍賣的運作方式是:拍品由賣方運至拍賣市場,在經過質檢和信息錄入后按拍賣市場隨機設定的順序由台車運入拍賣大廳,產品名稱、數量、質量、供貨商、最低購買量等信息則顯示在拍賣大鐘上;拍賣價格由拍賣師代表賣方報出,且由高到低逐次下降,一旦有人應價(按下電鈕)游標即停止轉動,此時游標所停的位置即為成交價格。隨後,應價人(購買商)通過麥克風告訴拍賣師所需的數量,在拍賣師將這一數值輸入電腦後,電腦即進行計算,若滿足公式:應價人所應價格×所需數量≤應價人預存的交易保證金,則成交,反之電腦將降低應價人的購買量,以保證不會發生透支現象。在第一應價人購買后若還有剩餘,則拍賣重新開始,直至無剩餘或無人應價(流拍)為止。接下去下一批次的拍品進入拍賣,如此循環反覆,直至拍賣結束。在整個拍賣過程中,拍賣大鐘與運載拍品的台車始終保持著同步的運動。
綜上所述,荷蘭式拍賣的特點有:賣方叫價,價格由高到低依次遞降;競價過程為多對一非重複性同時博弈,首先應價的人——出價最高的投標人獲得標的;信息流與物流同步運行,價格發現與實體物流相捆綁,拍市既是交易場所又是貨物集散地。
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成本及交易效率
(一)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成本
信息和搜尋成本——信息的獲取和搜尋成本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獲取的手段和搜尋的方式。由於荷蘭式拍賣是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的,故對於買賣雙方來講尋找合適對方的過程是一個串列搜索的過程,整場拍賣所耗費的時間為每筆拍賣分別耗費時間的和。
談判和簽約成本——拍賣是一種談判機制或價格博弈。由於荷蘭式拍賣屬多對一非重複性同時博弈,且每次博弈只產生一名中標人,因而它的簽約過程具有排他性和不連續性(即在某一購買商按下電鈕后只能進行一對一的簽約,剩餘拍品的拍賣需在這一簽約完成後才能繼續進行),這使得等待簽約要耗費很長的時間。此外,現行的集中競價交易模式必須購買商親自到場或委託他人到場按電鈕,這又帶來了參與成本和委託-代理問題。
履約和監督成本——由於荷蘭式拍賣的信息流與物流同步運行,價格發現與實體物流相捆綁,拍市既是交易場所又是貨物集散地,從而為完成簽約和貨物交割需進行運輸、搬運、倉儲、保鮮、包裝等項作業,這些作業既有外部物流又有內部物流,由此荷蘭式拍賣的物流成本是巨大的。
(二)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效率
從以上考察得知荷蘭式拍賣具有高昂的交易成本,對於大多為低價值的鮮活農產品來講,如此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導致交易資金效率的低下。然而,但凡來自荷蘭的有關人士都聲稱荷蘭式拍賣的最突出優點之一就是其具有很高的交易時間效率,即速度快。的確,凡見過荷蘭式拍賣的人都會對拍賣大鐘上迅速轉動的游標留下深刻的印象。從原理上講荷蘭式拍賣屬限時交易,即每筆交易必須在價格下降到保底價之前完成,這使得它的單筆交易具有很高的時間效率。然而,荷蘭式拍賣搜索的串列性、簽約的排他性和不連續性使得它的整體運作耗時巨大。在極端的情況下,若某一購買商所需的貨物恰巧排在拍賣序列的末尾,那他就必須等到最後才能進行交易。因此,荷蘭式拍賣實際上並無時間上的優勢可言,其局部的時間高效率完全被其整體的時間低效率抵銷掉了。對於鮮活農產品來講,時間就是金錢,任何環節上的時間延誤都意味著價值的損失。
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成本(包括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極為高昂;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效率(包括資金效率和時間效率)十分低下。
荷蘭式拍賣在網際網路的應用障礙
網上拍賣的優點有:可跨越時空聚集更多的參與者進行交易;可實現價格發現與實體物流的分離;可實現交易從串列到并行的轉變。這些優點對荷蘭式拍賣應該是有巨大的吸引力的,然而,經過仔細的搜索我們發現,網上拍賣幾乎清一色的是升價式拍賣,真正意義上的荷蘭式拍賣幾乎找不到。
為什麼荷蘭式拍賣不能在網際網路上有效地運行呢?究其原因在於問題仍出在荷蘭式拍賣的運作模式上。前文已經指出,荷蘭式拍賣是多對一重複式同時博弈,第一應價人為中標人,加之拍賣大鐘是以很快的速度運轉的,因而參與荷蘭式拍賣必須全神貫注,也就是說它需要付出極高的監視成本。這樣,雖然網上荷蘭式拍賣可實現價格發現和實體物流的分離,但卻始終無法實現由串列向并行的轉變。此外,由於搜索和交易仍然是串列的,故其簽約的排他性和不連續性同樣也無法得到改變。由此可知,正是荷蘭式拍賣的交易模式構成了它在網際網路上有效地運行的最大障礙,並使得它始終不能享受到網際網路帶來的好處。
荷蘭式拍賣存在著嚴重的內在缺陷,正是這些缺陷導致了它的高成本和低效率,並阻礙了它在網際網路上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