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金融行業領先企業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992年10月14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吳建,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等。
2019年9月1日,2019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榜單在濟南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56位。2020年5月13日,作為第一批倡議方,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發起“數字化轉型夥伴行動”倡議。
2020年7月,2020年《財富》中國500強,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20位。
2021年7月,《財富》中國500強排行榜,排名第116名。
2019年9月1日,2019中國企業500強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133位;2019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榜單在濟南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56位。
2020年1月11日,“201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榜單”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233位。
2020年9月28日,2020中國企業500強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141位。
2020年12月4日,榮獲最具社會責任感上市公司稱號。
2021年01月16日,2020中國服務業企業信用100強第72位。
2021年1月16日,榮登2020中國企業信用500強榜,排名第424位。
2021年7月,《財富》中國500強排行榜,以營業收入95,309百萬元人民幣排名第116名。
2021年7月,2021年《財富》中國500強最賺錢40家公司發布,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潤額為21,275百萬元。
2020年9月,中國銀保監會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針對華夏銀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款110萬元,並對1名責任人員(已被判處刑罰)給予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對6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5月21日,從銀保監會獲悉,針對華夏銀行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並使用理財資金對接本行信貸資產、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實風險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983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2021年8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一張罰單,罰單顯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對於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對華夏銀行予以罰款48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