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衛事大臣,清朝官職。鑾儀衛長官。掌輿衛政令並總理衛事。初名“總理鑾儀衛事內大臣”,順治九年(1652)改為掌衛事大臣。額缺一人,正一品,原由領侍衛內大臣或內大臣揀選補授,光緒中改由王、公及滿洲、蒙古文武大臣內特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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