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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昌
黃昌
黃昌,字聖真,東漢餘姚大黃橋(今屬浙江)人。曾任東漢順帝將作大匠,主管朝廷工程建設。漢安元年(142)轉任大司農。黃昌出身低微,因家近學宮,慕諸生之禮,遂從事經學,又懂律法,先後出仕決曹、宛令、蜀郡太守、陳國相等職,精明能幹,為政主張嚴猛,喜歡揭發姦邪之徒,因而深得百姓信服,都說他有如神明。但黃昌卻被《後漢書》選為酷吏。
黃昌,字聖真,會稽郡餘姚縣人。在郡里任決曹。刺史出巡,見黃昌,讚賞他,推舉為從事。後來任宛縣令,為政主張嚴猛,喜歡揭發那些暗藏的姦邪之徒。
朝廷選舉賢能之士,黃昌升蜀郡太守。前任太守年老為政多錯亂,百姓受冤屈。等到黃昌到任,官吏百姓起訴的有七百多人,全都弄得清清楚楚,沒有處理不當的。
任職四年,朝廷徵召,再升為陳相。又升為河內太守,又再升潁川太守。
永和五年(140),徵召任為將作大匠。
漢安元年(142),進補大司農,降為太中大夫,死在任上。
黃昌出身孤苦微賤。住在學官附近,常常看到諸生學習學校的禮儀,因此愛學習,於是學習經學,又學習文書法律。
有人偷了黃昌的車蓋,黃昌開始不說什麼,後來秘密派親客到門下主管盜賊的人的家裡,乘其不備,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捉得,並且把他的家屬也都逮捕起來,一併殺掉。世家大族都為之顫懼,都說他神明。
黃昌秘密逮捕了一個盜賊頭子,迫使他把各縣裡的強暴之人的姓名住址一條一條寫出來,於是派人分別捉拿或討伐,沒有一個逃脫或跑掉的。那些惡貫滿盈的大壞人,都跑到別的郡境去了。
黃昌任州書佐,他的妻子回娘家,在路上遇賊被捉,於是流離轉徙到四川嫁了人。她的兒子犯事,不得已到黃昌那裡起訴。黃昌懷疑他的母親不像四川人,因問她的情況,她回答說“:妾本會稽郡餘姚戴次公的閨女,州書佐黃昌的妻子。在歸家的途中,被賊所擄,才到了這裡的。”黃昌驚怪,叫她到面前說:“你怎麼識別黃昌呢?”她回答“:黃昌左足心有黑子,他曾經自己說當作二千石的官。”黃昌於是伸出左足讓她看。於是互相擁抱悲泣,復為夫婦。
黃昌縣人彭氏是個老豪強,建築起很大的房子,高樓就在路旁。黃昌每外出檢查工作,彭氏婦人就登在高樓看他。黃昌不高興,就下令逮捕她關進監獄,審訊處死。
後漢書
黃昌字聖真,會稽餘姚人也。本出孤微。居近學官,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學。又曉習文法,仕郡為決曹。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辟從事。后拜宛令,政尚嚴猛,好發奸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后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悉收其家,一時殺戮。大姓戰懼,皆稱神明。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稱太守李根年老悖政,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餘人,悉為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皆奔走它境。初,昌為州書佐,其婦歸寧於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為賊所略,遂至於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為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婦。視事四年,征,再遷陳相。縣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舍,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現。昌不喜,遂敕收付獄,案殺之。又遷為河內太守,又再遷穎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補大司農,左轉太中大夫。卒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