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廳

福建省地方國家司法行政機關

福建省司法廳負責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省各地市、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主管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負責省普法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構改革


2018年10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擬重新組建省司法廳。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指導管理省監獄管理局和全省監獄工作。
(三)管理全省勞動教養工作。
(四)負責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指導、管理、監督全省法律服務市場。負責全省仲裁機構的登記工作。指導、管理全省"148"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省律師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省公證工作。
(八)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
(九)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司法助理員以及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受省人大和省政府委託,參與地方法規的起草、論證工作。負責全省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省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法學教育規劃。管理指導直屬院校工作。管理省法學會,指導全省法學專業社團工作。
(十二)指導、管理、監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三)指導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地(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指導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指導管理監獄、勞教工作人民警察隊伍的內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廳黨委書記、廳長,兼任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鄔勇雷
廳黨委委員、紀檢監察組組長:張寶華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黃岩生
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林安泰
廳黨委委員、廳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柯南木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庄天從
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林德明
廳副廳長:李妙君
廳二級巡視員:王子欽

歷任領導


姓名職務
李傑鵬副廳長

機構設置


辦公室
協助廳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政務信息、新聞發布、文秘、督辦、統計、信訪、保密、檔案、外事、接待等工作。
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監督檢查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對勞教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等工作;規劃全省勞動教養場所的布局;指導勞教生產、基建、財務工作;管理直屬勞動教養(少年教養)場所。
法制宣傳教育處
負責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檢查全省的依法治理工作並負責全系統宣傳報道;指導全省法學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法學教育和在職政法幹部、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律師管理處
組織指導全省的律師工作;負責審批律師工作機構,頒發律師執業證及年審(檢)註冊工作。
公證管理處
管理和指導全省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組織全省公證員資格考試,授予公證員資格;負責審批公證機構,頒發公證員執業證及年審(檢)註冊;指導全省涉外民事、經濟公證活動,辦理海峽兩岸公證書的寄送、查證工作。
基層工作處
指導全省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指導“1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省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法制仲裁與司法鑒定處
組織起草司法行政法規、規章,參與地方立法工作;負責廳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和指導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負責全省有關仲裁機構的登記工作;負責對仲裁員的資格認定、執業證發放、年審註冊等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省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研究擬定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有關的法規、規章、制度。
行財裝備審計處
管理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和事業經費;管理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及基本建設投資;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支、彈藥、服裝、車輛、通訊等物資裝備工作;宏觀管理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基本建設投資;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政治部
指導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廳機關和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製和人事工作;負責警務管理工作。
廳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廳紀委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指導和檢查全系統的黨風黨紀教育、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查處直屬單位違法違紀行為;受理本系統的控告、檢舉和申訴。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廳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依法治省辦公室
制訂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國家司法考試處
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考試的工作法規和規章,制定全省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劃和制度;管理並組織實施全省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對各市司法考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辦理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手續,並對本省取得資格證書者進行管理;組織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培訓工作,參與國家司法考試的理論研究,開展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處理邪教工作處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統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規劃;指導全省監獄、勞教所教育轉化邪教類罪犯、勞教人員工作;參與組織指導社會幫教工作。
省法律援助中心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指定律師事務所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承辦我省有關影響重大的法律案件。

聯繫地址


地 址:
福州市鼓樓區西門井邊亭11號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