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風險

生態風險

科技名詞定義

中文名稱:生態風險英文名稱:ecological risk定義:環境自然變化,尤其是人類活動導致的自然環境物理破壞引起的不良生態效應的或然性、可能危險性。所屬學科:生態學(一級學科);污染生態學(二級學科)

生態風險定義


生態風險(ecological risk,ER),是指生態系統及其組分所承受的風險,指在一定區域內,具有不確定性的事故或災害對生態系統及其組分可能產生的作用,這些作用的結果可能導致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損傷,從而危及生態系統的安全和健康。生態系統受外界脅迫,從而在目前和將來減小該系統內部某些要素或其本身的健康、生產力、遺傳結果、經濟價值和美學價值的可能性。

生態風險產生的原因


包括自然的、社會經濟的與人們生產實踐的諸種因素。
其中,自然地因素如全球氣候變化引起的水資源危機、土地沙漠化與鹽漬化等;社會經濟方面的因素包括市場因素、資金的投入產出因素、流通與營銷、產業結構布局等因素;人類生產實踐的因素包括傳統經營方式和技術產生的生態風險、資源開發利用方面的風險因素等。
當前,生態風險問題在自然資源綜合開發中尤為突出,如自然資源的保護性利用中資源儲量耗損率的確定、資源利用方式與對策的確定、資源價格和投資形式等的確定,都是在信息不完全的基礎上選擇,因而需要進行風險決策分析。

生態風險的特點


生態風險除了具有一般意義上的“風險”涵義外,還具有如下特點:
(1)不確定性
生態系統具有哪種風險和造成這種風險的災害(即風險源)是不確定的。人們事先難以準確預料危害性事件是否會發生以及發生的時間、地點、強度和範圍,最多具有這些事件先前發生的概率信息,從而根據這些信息去推斷和預測生態系統所具有的風險類型和大小。不確定性還表現在災害或事故發生之前對風險已經有一定的了解,而不是完全未知。如果某一種災害以前從未被認知,評價者就無法對其進行分析,也就無法推斷它將要給某一生態系統帶來何種風險。風險是隨機的,具有不確定性。
(2)危害性
生態風險評價所關注的事件是災害性事件,危害性是指這些事件發生的作用效果對風險承受著(這裡指生態系統及其組分)具有的負面影響。這些影響將有可能導致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損失,生態系統內五種的病變,植被演替過程的中斷或改變,生物多樣性的減少等。雖然某些事件發生以後對生態系統或其組分可能具有有利的作用,如颱風帶來降水環節了旱情等,但是,儘是生態風險評價時將不考慮這些正面的影響。
(3)內在價值性
生態風險評價的目的是評價具有危害和不確定性事件對生態系統及其組分可能造成的影響,在分析和表徵生態風險時應體現生態系統自身的價值和功能。這一點與通常經濟學上的風險評價以及自然災害風險評價不同,在這些評價中,通常將風險那個經濟損失來表示,但針對生態系統所作的生態風險評價是不可以將風險值用簡單的物質或經濟損失來表示的。固然生態系統中物質的流失或物種的滅絕必然會給人們造成經濟損失,但生態系統更重要的價值在於其本身的健康、安全和完整,正如某一物種滅絕了,很難說這一事件桂人類造成了多大的損失,但是用再多的經濟投入也是不可挽救的。因此,分析和表徵生態風險一定要與生態系統自身的結構和功能相結合,以生態系統的內在價值為依據。
(4)客觀性
任何生態系統都不可能是封閉、靜止不變的,必然會受諸多具有不確定性和危害性因素的影響,也就必然存在風險。由於生態風險對於生態系統來說是客觀存在的,所以,人們在進行區域開發建設等活動,尤其是涉及影響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活動的時候,對生態風險要有充分地認識,在進行生態風險評價時也要有科學嚴謹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