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

徠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的支持與指導下,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於2003年12月8日成立。 2004年2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支持下,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開始籌備建立舉報網站。200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布,建立舉報網站被列入中央文明委2004年4號文件。 2004年6月10日,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正式成立。

章程


第一條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工作委員會”)是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的工作機構,是經信息產業部批准、在民政部備案的行業社團組織。
第二條 工作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章程規定的原則開展工作,依據民政部關於社會團體分支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和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章程及工作機構組織辦法等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 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是: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網際網路法律、法規和政策;
2、配合和支持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服務成員單位,維護成員單位權益;
3、組織制訂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自律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自律教育活動;
4、組織開展業務交流與合作,為促進我國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事業的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5、承擔政府部門、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和成員單位委託或提議辦理的有關事務。
第四條 工作委員會由全體委員組成。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由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選舉辦法由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
第五條 工作委員會在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的集體領導下開展工作,主任委員負責向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第六條 秘書長負責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的職責由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主任辦公會議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組成。
第七條 工作委員會設立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負責人由秘書長會議提名,主任辦公會議批准。秘書長會議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
第八條 工作委員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可提議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依法取得登載、傳播新聞信息資格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單位以及其他相關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單位,承認工作委員會章程的,均可申請成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有關規定,加入工作委員會的單位首先應成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會員單位。
第十條 申請加入工作委員會的單位須向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工作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決定。
第十一條 成員單位有義務和責任支持工作委員會的各項工作,執行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作出的各項決定。
第十二條 修訂工作委員會章程須經過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半數以上的多數票表決通過。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在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

領導成員


副主任委員:周錫生 何加正 張明德 汪 延
秘書長:李家明
副秘書長:王曉輝 游建青 伍雪君 國慶臨

委員會委員


(按姓氏筆劃為序)
馬為公 方 楠 王 弈 王慶存 王曉輝
鄧小援 任 軍 伍 耘 伍雪君 劉 浩
劉正榮 劉連喜 劉學紅 孫永良 許晨曄
何加正 張 平 張明德 張碧涌 李 民
李宏梁 李家明 李新全 楊貴明 汪 延
閔大洪 陳建華 周錫生 國慶臨 歐陽農躍
歐陽向群 趙曦臣 賀宏震 賀智生 席偉航
徐世平 秦德繼 賈桂林 高 綱 高劍雲
徠梁立華 游建青 舒 斌 蔣 林 蒲建安
魏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