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
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
1998年至今,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根據人才培養需求,國家教育部批准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北京大學、廈門大學、吉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北大學、福建師範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和遼寧大學13所院校建立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
這些“基地”將按照“目標明確、改革領先、成果突出、師資優化、設備先進、教學優秀、質量一流”的要求,經過5-10年的建設和改革,逐步使其專業點達到以下目標:
具有符合時代要求和知識、能力、素質綜合協調發展並注重素質提高的各有特色的基礎科學人才培養模式和培養方案;
具有較完備的、水平先進的、適應培養優秀人才需要的教學實驗室和其他辦學條件;擁有一支學術水平和教學水平高、結構優化、充滿活力的師資隊伍;在人才培養和教學改革方面起帶頭、示範和輻射作用,具有現代化教育思想,先進的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工作優秀,成果突出,成為本學科交流教學經驗和教師進修、提高的基地。
中國人民大學
經濟學基地班,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復旦大學
2003年底,教育部首次對13個“國家經濟學基礎人才培養基地”進行了評估並於次年公布了驗收評估結果: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武漢大學、遼寧大學、西北大學、南京大學十所學校的“基地”被評為“優秀基地”。
吉林大學、廈門大學、福建師範大學三所學校的“基地”被評為“合格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