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的部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現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國防科工局具體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2008年03月11日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台。國務院擬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新組建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發展歷史


1982年5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原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務院國防工業辦公室和中央軍委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辦公室合併組成國防科工委,隸屬中央軍委建制,工作受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雙重領導,是中央軍委管理全軍武器裝備研製、試驗工作的領導機關,也是國務院管理各有關工業部門的國防科研、軍品(含航天產品)生產和軍品外貿工作的綜合部門。
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撤銷1982年成立的國防科工委,組建新的國防科工委,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負責承擔原國防科工委、國務院有關部門承擔的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和建設、軍轉民管理、三線調整搬遷、國家有關專項計劃管理等職能,以及核、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工業總公司承擔的政府職能。
根據2008年3月15日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定》,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機構設置,將原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都納入新成立的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同時成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其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國家局,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

主要職能


研究擬訂國防科技工業和軍轉民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國防科技工業及行業管理規章;
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的優化調整工作;組織軍工企事業單位實施戰略性重組;
研究制定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及外資利用的年度計劃;
組織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生產與建設,以確保軍備供應的需求;
擬訂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業的生產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以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CAEA)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原子能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以中國國家航天局(CNSA)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航天活動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組織結構


根據主要職能,國防科技工業局內設17個職能機構(司、局):
(一)辦公廳
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局新聞宣傳、出版工作的行政管理;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件。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擬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和軍轉民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政規章;指導軍工行業的法制建設。
(三)體制改革司
組織研究和實施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調整工作。
(四)綜合計劃司
組織編製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安排相關投資項目。
(五)經濟協調司(民口配套辦公室)
組織科研生產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導軍轉民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六)財務司
編製各項費用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
(七)科技與質量司
組織科研成果、專利的保護和推廣;制定質量、計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組織質量保證體系認證。
(八)系統工程一司(國家航天局)
組織實施航天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指導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
(九)系統工程二司(國家原子能機構、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核電辦公室)
組織核電建設;組織實施核、兵器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承辦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系統工程三司(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航空、船舶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
(十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民爆器材監督管理局)
承擔重點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
(十二)安全保密局
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指導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國家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國際合作司
組織管理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十四)人事教育司
組織人才教育、培訓和交流;歸口管理社會團體。
(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六)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和軍工集團公司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指導。
(十七)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
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局相關辦公條件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職能司局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根據主要職能,國防科技工業局內設17個職能機構(司、局):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局新聞宣傳、出版工作的行政管理;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件。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擬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和軍轉民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政規章;指導軍工行業的法制建設。
(三)體制改革司:
組織研究和實施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調整工作。
(四)綜合計劃司:
組織編製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安排相關投資項目。
(五)經濟協調司(民口配套辦公室):
中國探月工程徽標
組織科研生產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導軍轉民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
(六)財務與審計司:
編製各項費用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
(七)科技與質量司:
組織科研成果、專利的保護和推廣;制定質量、計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組織質量保證體系認證。
(八)系統工程一司(國家航天局):
組織實施航天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指導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
(九)系統工程二司(國家原子能機構、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核電辦公室):
組織核電建設;組織實施核、兵器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承辦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系統工程三司(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
中國高分觀測工程徽標
組織實施航空、船舶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
負責國防科技工業局相關辦公條件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局屬單位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2張)
信息中心
新聞宣傳中心
老幹部活動中心
探月與航天工程中心
核技術支持中心
西南核設施安全中心
軍工項目審核中心
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中心
經濟技術發展中心
重大專項工程中心
核應急響應技術支持中心
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

地方工辦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遼寧吉林 黑龍江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河南 湖北 湖南
廣東 廣西 海南 重慶 四川 貴州 雲南 西藏 陝西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社會團體

中國國防科技工業企業管理協會
中國和平利用軍工技術協會

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張克儉
副局長:張建華、吳艷華、徐占斌

軍工集團


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