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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時性
精神分析學名詞
共時性(synchronicity)一譯“同步性”。是指兩個或多個毫無因果關係的事件同時發生,其間似隱含某種聯繫的現象。關於其科學機理尚無定論。榮格的研究認為,是個體某些經驗的結果,有時亦出現在分析心理治療中。榮格依據三個標準判斷共時現象:無因果聯繫,同時發生,有意義。即某些事件雖同時發生,其間卻無必然的因果聯繫,但對患者又有意義。並非所有共時現象都同時符合這三條標準,榮格認為,這是人的心理狀態與自然事件之間的一種“有意義的巧合”。其基礎是潛意識原型,即以某種形式頑強地表現自己潛意識中的心理活動。其價值在於能給人提供某種深刻的感情內涵,使人產生情感上的震撼,提供某種頓悟或生活前景。榮格視之為使人擺脫心理困境、醫治心靈創傷的一種潛意識動力。
共時性(又譯同時性,Synchronicity)共時性是對神秘現象的一種解釋,指“有意義的巧合”。例如,你正在想自己的朋友,朋友就來了;或者你夢見一些事,後來就聽說,就在你做夢的同時,就發現了這些事;等等諸如此類的所謂的神秘現象。你會怎麼來解釋呢?大家通常會用“巧合”來解釋這些現象。不過有一個人卻提出了自己對這些現象不同的理解,這個人就是瑞士籍精神分析學家榮格。
1930年榮格首先使用“共時性(Synchronicity)”一詞來對這些超自然的現象進行描述。促使他對這些現象進行關注的原因是因為榮格發現在其一生中發生相當多“有意義的巧合”事件,用“巧合”來解釋往往不能令人信服。尤其是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多次經歷類似的巧合時,這種概率解釋就更加缺乏說服力了。榮格本人的經歷使得他無法接受這種巧合論的解釋。他曾寫道:“眾多事情難以預料地湊合在一起,使得視概率為唯一決定性的因素之觀點,很難成立。”這使得他一直尋求一個理論性的概念來說明這種超自然現象。於是他用“共時性(Synchronicity)”來描述這種心理狀態與客觀事件間的非因果關係。1952年榮格在《論共時性(On Synchronicity)》一文中詳細定義其所要處理的概念。他認為共時性是一種巧合現象,並不局限於心理的領域,可以從“心靈母體內部”與“我們外在世界”,甚或同時從這兩方面跨越進入意識狀態。當兩者同時發生時便稱為“共時性”現象。
1805年,法國詩人Deschamps被陌生人Monsieur de Fontgibu邀請吃乾果布丁。十年後,他在巴黎某餐廳點乾果布丁吃,侍應告訴他最後一個乾果布丁也給了另一個客人。那個客人就是de Fontgibu。1832年,Deschamps在飯局上吃乾果布丁,跟朋友談起之前的事。一講曹操,曹操就到——此時de Fontgibu來了。
這個概念很難用科學方法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