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成

劉鐵男之子

劉德成生於1985年。劉鐵男之子。劉德成18歲在劉鐵男的安排下赴加拿大與父親安排的商人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利用父親職權獲得的巨額資金,不少用於購買跑車、別墅等開銷。在2005年開始收受大額賄賂的時候,劉德成才21歲。

2014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劉鐵男涉嫌受賄一案。根據公開消息,涉案金額為3500餘萬元,賄款已由劉鐵男家屬全部退贓。公訴人在庭審中稱,對子女的溺愛是本案的特點之一,劉鐵男所涉及的5起受賄案件中,除了4萬元和裝修款是其直接收受外,其他均與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有關。

人物關係


生活經歷


早年經歷

劉德成生於1985年。劉鐵男之子。
18歲時,劉德成赴加拿大留學。劉德成在加拿大時,曾被劉鐵男安排寧波中金石化董事長孫永根照顧他。
劉德成是一名超級跑車愛好者。

謀利前因

案件關係
案件關係
劉德成回國之後,劉鐵男通過關係,為其找到了一份香港地區的工作。但事後劉德成抱怨,工作中常吃盒飯,環境差,待遇不高。
劉鐵男找到廣汽集團的領導,為劉德成安排工作。對方隨即專門在北京駿威公司為劉德成設立了一個職位,不過劉德成並沒有實際上崗,但在5年多的時間裡,共領取薪金120餘萬元,只是吃空餉。
劉鐵男稱,“開始我還很嚴厲,後來就不怎麼管了”,他的教子“路線”開始轉變,比如為兒子尋找值得學習的“樣板”,“就是為了給兒子繫上一個繩……為了給他找一個好參謀。”

謀利受賄

劉德成卻與父親安排的人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利用父親職權獲得的巨額資金,不少用於購買跑車、別墅等開銷。先後找到了浙江恆逸集團公司董事長邱建林等人。
2005年,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期間,為寧波中金石化PX項目通過發改委工業司核准提供了幫助。隨後,劉德成開上了一輛價值30多萬元的尼桑天籟轎車,稱是寧波中金石化董事長孫永根以其助理小王的名義買的。
2005年秋,劉鐵男接受北京華通偉業汽車銷售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愛彬委託,為其設立4S店提供幫助。事成之後,張愛彬將新公司的30%股權送給劉德成,之後支付1000萬元,向劉德成回購了該股份。
2006年8月,宋作文將750萬元上述合同的差價款,匯入了劉德成控制的北京金華實科貿有限公司賬戶。
劉鐵男
劉鐵男
2006年~2011年間,劉鐵男還接受浙江恆逸集團公司董事長邱建林請託,為該公司審批有關項目提供幫助,收受近1650萬元財物。這一受賄行為與劉德成關係密切。
劉鐵男與邱建林關係頗為熟絡,將邱建林介紹給劉德成,目的也是希望劉德成能“好好向邱建林學習學習”。劉德成與邱建林大搞虛假的化纖貿易,並從中掙到了900餘萬元,以此為基礎,后經股市變現為1500萬元。此款後來被用於購買保時捷轎車和北京御湯山的別墅一套。

案件審理


開庭審理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9月24日公開開庭審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一案,廊坊市中院的官方微博對當天的庭審進行了全程直播,透露出本案的諸多細節。、
劉鐵男被指控於2002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發展改革委相關職務的便利,為山東南山集團董事長宋作文等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餘元。

起訴事實

——2005年,劉鐵男幫南山集團解決3萬噸氧化鋁購銷合同。2006年,宋作文將這批氧化鋁購銷差價中的750萬元人民幣匯入劉德成控制的公司賬戶。劉鐵男對此知情。
——2005年,劉鐵男幫助張愛彬在北京成立新的廣汽豐田汽車銷售店。新公司成立后,張愛彬將新公司股份的30%送給劉德成,之後又用1000萬元人民幣回購了這些股份。劉鐵男對此知情。
——2003年至2011年期間,劉鐵男為廣汽集團整車及發動機等項目通過發展改革委核准審批提供幫助。2007年,廣汽集團董事長張房有將劉德成安排在集團下屬公司並專門為其設置職位,雖然劉德成未實際到崗工作,仍然挂名領取薪金121萬餘元。劉鐵男對此知情。
——2006年至2011年期間,劉鐵男為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相關PTA項目通過審批並獲准開展前期工作提供幫助,並收受恆逸集團董事長邱建林提供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649萬餘元。其中包括對方為劉德成購買的北京市郊別墅、保時捷轎車,為劉鐵男裝修房屋等。
此外,起訴書指控,2002年,劉鐵男為南山集團新型鋁合金項目通過國家計委備案提供了幫助,並兩次收受宋作文給予的人民幣共計4萬元;2005年,劉鐵男為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PX項目通過發展改革委工業司核准提供了幫助。隨後,中金石化董事長孫永根出資人民幣33萬餘元為劉德成購買尼桑牌天籟轎車一輛,劉鐵男對此知情。

案件點評


社會評價

檢方披露的案情顯示,劉鐵男的貪腐行為多與其子劉德成有關,劉德成由此被稱為“最坑爹”兒子。

家庭教育

但劉鐵男在法庭上作最後陳述時痛哭流涕地表示,“因為我的過錯把孩子也毀了,讓他走上歧途,我對他的犯錯誤,養不教,父之過,對他的犯罪我應該負全部和根本的責任”。

報社評論

有其父必有其子,兩人就是一個受賄的共同體,一個管拉客,一個管收錢,誰也別說是誰坑了誰。如果不是被情婦舉報,他也不會自動收手。站在被告席上才來懺悔,兩人都不值得同情。

父親


劉鐵男,漢族,1954年10月生,山西祁縣人,北京市出生。197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東北大學工學博士,曾獲名古屋市立大學“修士學位”(涉嫌偽造)。曾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3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並被免去領導職務。2013年8月8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4年6月23日,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偵查終結后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4年12月10日,河北廊坊中院一審判決劉鐵男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