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手拉手

我們手拉手

《我們手拉手》是繼電影《一個都不能少》之後,又一步反映我國山區學生學習生活的影片。該片導演酈虹。在2005年第十一屆電影華表獎上獲得“優秀少年兒童影片獎”。

簡介


《我們手拉手》
《我們手拉手》
影片根據深圳實驗學校與井岡山下七中學的學生們,在“手拉手”互助活動中發生的真實故事創作、改編而成。由深圳著名兒童劇作家蘇曼華擔任編劇,著名兒童片導演酈虹執導,深圳電影製片廠、深圳市文聯、全國少工委、安徽宿州電視台聯合拍攝。該片在2003年開拍,2004年正式公映,目前已陸續在全國多個城市放映,累計票房超過千萬元。得知影片獲獎的消息,影片的製片人,深圳電影製片廠趙建國感慨萬分:在《我們手拉手》製作過程中,經歷了太多的曲折和故事,影片如今再次得到認可,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基本資料


導演:酈虹
主演:潘星誼
王藝儒
張業
類型:劇情

劇情介紹


《我們手拉手》
《我們手拉手》
徐伶、徐俐是井岡山霞溪鄉的一對雙胞胎姐妹,她們在貧困中刻苦學習,不料奶奶病情加重,無奈的母親只好讓她們抓鬮決定誰繼續上學。徐伶含淚輟學,徐俐坐在教室里怎麼也不能安下心來,雙胞胎姐妹想出了換穿校服輪著聽課的主意。和她們通信多年一直盼望見面的深圳實驗中學的譚慧,怎麼也不會想到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事情。她的同學不僅要啥有啥,而且還有人玩出了花錢僱人冒充爸爸去開家長會的把戲……

幕後花絮


《我們手拉手》是繼電影《一個都不能少》之後,又一步反映我國山區學生學習生活的影片。該片導演酈虹,曾在張藝謀導演的電影《一個都不能少》、《我的父親母親》中擔任副導演。
該片以寫實的創作手法,真實地表現了孩子們在不同環境下的心態歷程。片中的兒童演員,由來自深圳和井岡山地區的在讀學生扮演。

榮譽


《我們手拉手》在獲得國家五個一工程獎前,已於2005年獲得第11屆中國電影華表獎優秀兒童故事片獎第一名;第24屆中國電影金雞獎最佳兒童故事片入圍獎和首屆希望工程宣傳獎。

有關資訊


北京高院終審判決:沒有侵犯著作權

《我們手拉手》
《我們手拉手》
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經過一審和二審判決均認為,經對比,電影《我們手拉手》與劇本《大雪小雪》中雖然均存在姐妹倆以抓鬮的方式決定誰來上學、兩姐妹換穿校服並輪流上學、姐妹中的一個因手被劃破導致被同桌發現、家庭條件好的同學和同學家長資助孿生姐妹上學等情節,但在具體的表達方式上兩部作品均不相同。以文字形式表現的文字作品與攝製在一定介質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無伴音的畫面組成並且藉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電影作品,屬於不同表現形式的文藝作品,任何人均可以通過不同的表現手法對相同題材進行創作。電影作品《我們手拉手》反映的是城市學生和老區學生牽手互助、共同成長的故事,文學劇本《大雪小雪》涉及表現貧困學生渴望上學以及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的主題,均是屬於反映現實生活的題材,但二者存在明顯區別,均有各自的獨創性。據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現有證據可以證明電影作品《我們手拉手》是被上訴人獨立創作完成的,沒有使用電影文學劇本《大雪小雪》的有關內容,因此沒有侵犯殷小英、張國春的著作權。

深圳作家擬告對方“名譽侵犯”

“在這個案子里,我是最大的受害人。作為一個作家,被人家說‘抄襲’,這對我是最大的侮辱。”《我們手拉手》的編劇蘇曼華告訴記者,《我們手拉手》電影劇本在2002年就已經完成創作,2001年的《深圳晚報》還對她的創作過程進行了報道,而《大雪小雪》2003年1月才發表,“這些媒體的報道成為我們最終勝訴的最關鍵證據之一”。
蘇曼華表示,因為背負了華表獎的榮譽,指責《我們手拉手》剽竊的帖子在100多個網站被轉載,社會上不少人都罵編劇“無恥”,對其名譽造成巨大傷害,她已經做好了各項準備工作,將起訴殷小英、張國春“名譽侵權”。蘇曼華稱:“這一年來,我被這個案子折磨夠了,心臟病都快出來了,還得隨身帶著速效救心丸,我打這個官司關乎我的名譽,我要他們公開道歉。”
深圳市文聯有關負責人稱,通過此案,讓他們意識到了“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為提高深圳文藝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去年深圳市文聯專門成立了“深圳市文藝家法律服務中心”,並聘請了律師擔任文藝家們的法律顧問。下個月,深圳市文聯將以此案為教材,召開知識產權專題講座,為全市6000多名文藝家“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