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檔案館

北京市檔案館

中國省級綜合性檔案館。 1958年4月成立。館址:北京丰台區蒲黃榆路42號 郵政編碼:100078

北京市檔案館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路31號,北京市檔案館地上建築10層,地下2層,包含6個展廳、2個具有8種語言同聲傳譯功能的學術報告廳、1300平方米的檔案利用區和6萬平方米的庫房,彙集收集保管、查閱利用、展覽陳列、史料研究、服務公眾等諸多功能於一身。

北京市檔案館是北京市集中保存、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是北京市市委直屬事業單位,相當正局級,歸口市委辦公廳管理。北京市檔案館還配備了公共安全防範系統,含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查管理系統等。樓宇自控系統、信息導引發布系統等也是標配。同時,新館還建立了專門的計算機機房和通信機房,提供政務網、網際網路、區域網查檔服務。

北京市檔案館於1996年被命名為北京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並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北京大學歷史系、首都師範大學、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北京城市學院的檔案教學實習基地。1998年3月,經國家檔案局考評認定,晉陞為國家一級檔案館。

歷史沿革


1958年4月,北京市檔案館在北京市和平門內西松樹衚衕21號正式成立,是中國省(市)級第一家國家檔案館。當時,館舍是一棟二層磚木結構的民用住宅樓,庫房面積僅有316平方米。
1970年底,北京市檔案館遷入建國門內貢院西街8號。建築為50年代初建的普通辦公樓房,磚混結構,總面積2400平方米,檔案庫房面積1600平方米。
1994年,北京市檔案館自成為國際檔案理事會城市部會員。
1995年10月,在丰台區蒲黃榆路42號建成一座具有民族風格、符合現代化管理要求的檔案館,佔地面積8667平方米,館舍地上15層,地下2層,建築面積20000平方米, 1至3層為辦公服務和技術設施用房,4至15層為檔案庫房,庫房面積9000平方米,庫房四面設有全密封式環廊,裝有自動消防、自動報警、自動監測和溫濕度自動控制系統。
2002年7月,北京市檔案館在網上推出現行文件全文閱覽和網上展覽服務。
2014年4月,北京市檔案館新館在朝陽區南磨房路31號正式開工建設,
2018年12月,北京市檔案館新館竣工。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8日,位於丰台區蒲黃榆路42號的北京市檔案館閉館;2019年6月9日,位於朝陽區南磨房路31號的北京市檔案館新館址正式對外提供利用服務。

主要職責


北京市檔案館的主要職責是:收集和接收本館保管範圍內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對所保存的檔案嚴格按照規定整理和保管、採取各種形式開發檔案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資源提供服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檔案館內業務機構有檔案管理一處和二處、檔案收集接待處、檔案史料編研處和檔案技術處等。工作人員7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者1人,中級技術職稱者17人。
北京市檔案館內設有30個座位的閱覽室,可通過計算機檢索,還提供縮微複印等服務。1987~1990年接待查檔者9563人次,調用檔案 79226卷。該館除自辦發行《北京檔案史料》季刊外,還與有關單位合作編輯出版了多種檔案史料,如《七七事變前後北京地區抗日活動》、《日偽在北京地區的五次強化治安活動》、《北京自來水公司檔案史料》和《北京和平解放前後》等。
北京市檔案館已出版發行的專題史料選編31種,2500餘萬字。其中,《北平和平解放前後》、《日本侵華罪行實證——河北平津地區敵人罪行調查檔案選編》、《北京會館檔案史料》、《北京寺廟歷史資料》、《民國時期北京市工商稅收》等16種圖書榮獲多種獎項。從2001年開始按編年體出版《北京市重要文獻選編》大型系列史料叢書,已出版1949—1960年共12冊。1986年創辦了定期公布館藏檔案史料的史料性刊物《北京檔案史料》,並於1996年1月由季刊改為雙月刊,1999年改為叢書。北京市檔案館編撰的《那桐日記》已納入中國21世紀歷史文化工程——清史編纂工程。
北京市檔案館
北京市檔案館

機構設置


北京市檔案館內設收集處、整理處、編目處、保管處、保護技術處、縮微處、計算機處、利用處、《北京檔案史料》編輯部、專題史料編輯部、研究室、社教處等12個業務處室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局(館)黨組會、局(館)長辦公會、局(館)務會等會議的組織落實工作;
2.負責局(館)綜合性重大事項、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3.負責局(館)黨組會、局(館)長辦公會重要決策、主要領導重要批示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
4.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協調工作;
5.負責局(館)公文管理、印信管理和文印工作;
6.負責局(館)檔案工作、信訪工作;
7.負責局(館)外事和公務接待工作;
8.負責局(館)財務工作,固定資產賬目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9.負責《北京檔案年鑒》編輯出版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督指導一處
1.負責市級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檔案工作規範性文件及標準的起草、實施工作;
2.負責市級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檔案業務的監督指導工作;
3.負責全市重大活動檔案業務的監督指導工作;
4.負責監督指導市級常設臨時機構檔案工作的建立、完善工作;
5.負責市級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檔案行政審批、審核、備案的辦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督指導二處
1.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及全市重點工程建設檔案工作規範性文件及標準的起草、實施工作;
2.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市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檔案工作及城建檔案館業務工作的監督指導;
3.負責本市非公有制企業檔案工作的指導;
4.負責監督指導範圍內的檔案行政審批、審核、備案的辦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區縣業務處
1.負責區縣檔案業務工作規範性文件起草和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區縣檔案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監督指導;
3.負責區縣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源建設、整理和保管、開發利用工作的監督指導;
4.負責區縣檔案館館藏檔案延期開放的審批;
5.負責統籌規劃、監督指導區縣檔案館館舍建設;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法規處
1.負責檔案法規、規章及相關規範性文件調研起草修訂,負責本局(館)檔案行政規範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審查和定期清理;
2.負責檔案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查處,檔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3.負責檔案法律法規規章宣傳,負責檔案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
4.負責本局(館)檔案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和定期清理,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應訴代理工作;
5.負責全市各級綜合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工作的協調;
6.負責全市檔案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協調;
7.負責局(館)法律顧問、法律服務和對外簽訂合同的管理;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科研教育處
1.負責全市檔案科研工作業務指導,負責科研立項、審批,跟蹤管理、優秀成果評獎與推廣;
2.負責全市檔案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的業務指導;
3.負責全市檔案人才隊伍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承辦全市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5.負責北京市檔案學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研究處
1.負責全市檔案事業發展規劃的編製、檢查落實工作;
2.負責全市檔案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負責全市檔案工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4.負責全市檔案宣傳工作;
5.負責全市檔案信息工作;
6.負責全市檔案統計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接收徵集處
1.負責檔案資料收集工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修訂及實施工作;
2.負責市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檔案的接收工作;
3.負責全市重大活動組織機構檔案的接收工作;
4.負責市級常設臨時機構檔案的接收工作;
5.負責徵集散存在境內外組織和個人手中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
6.負責進館前徵集檔案資料的整理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整理編目處
1.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目錄體系建設;
2.負責全市檔案資料目錄數據採集工作;
3.負責館藏紙質檔案資料和實物檔案整理工作;
4.負責國家重點檔案專項經費申報及落實督辦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保管處
1.負責制定修訂本館檔案保管工作制度、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安全有序的保管工作;
3.負責進館檔案資料的清點、入庫、登記工作;
4.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出入庫調歸工作;
5.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統計工作;
6.負責檔案庫房裝、用具的購置和管理工作;
7.負責檔案資料庫房的日常清潔工作;
8.負責館藏檔案全宗卷的管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數字資源管理處
1.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檔案數字資源建設、整合與共享利用工作;
2.負責指導全市國家綜合檔案館開展檔案數字資源的容災工作;
3.負責局(館)檔案數字資源體系建設,制定管理規範與技術標準並實施工作;
4.負責局(館)檔案數字資源的統計分析、備份遷移、日常維護及安全保管工作;
5.負責局(館)檔案數字資源的共享發布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技術保護處
1.負責館藏破損檔案資料的修復工作;
2.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技術保護、實驗研究和庫房溫濕度監測分析工作;
3.負責館藏照片、音像、圖片檔案資料的整理編目和編輯工作;
4.負責館藏檔案數字化工作;
5.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縮微工作;
6.負責縮微設備、照片和音像處理設備、紙質檔案資料修復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開放鑒定處
1.負責組織開展館藏檔案資料的開放鑒定工作;
2.負責指導檔案移交單位開展進館檔案開放預判和形成滿30年檔案初審工作;
3.負責本館檔案開放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利用處
1.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利用服務工作;
2.負責館藏檔案資料利用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工作;
4.負責檔案資料利用和政府公開信息查閱的統計分析及效果反饋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編研處
1.負責館藏檔案文獻的研究、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2.負責檔案文獻遺產工程申報工作;
3.負責檔案文獻編研的業務交流工作;
4.負責《北京志·檔案志》編纂工作;
5.負責北京市黨的文獻編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展覽陳列處
1.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研究、籌辦展覽及展廳管理工作;
2.負責檔案資料展覽成果的轉化和開發工作;
3.負責本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作;
4.負責本館全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信息技術處
1.負責全市及局(館)檔案信息化規劃、標準和規範性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
2.負責全市檔案信息化工作的監督指導;
3.負責北京數字檔案館(電子文件中心)的建設和運行保障;
4.負責局(館)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
5.負責局(館)業務應用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
6.負責局(館)內外網信息組織發布工作;
7.負責局(館)信息化軟硬體資產管理;
8.負責局(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設備處
1.負責館內高壓配電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低壓供電線路正常檢修、維護、安全巡查工作,負責對高低壓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審核工作;
2.負責局(館)建築防雷和機房防雷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
3.負責局(館)空調設備運行、維護維修、更新購置和報廢處置工作,負責庫房、機房等溫濕度達標調控;
4.負責館址水、電、氣、暖的管理與維護工作;
5.負責館內電梯正常運行、維護保養和年檢工作;
6.負責局(館)通信設備管理、維護和升級更新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保衛處
1.負責局(館)治安保衛、消防制度和防災應急方案的起草與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局(館)治安保衛、消防和防災工作的監督、指導、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局(館)安防和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管理工作;
4.負責局(館)幹部值班、中控室和傳達室的管理工作;
5.負責證件、車輛停放管理,對臨時招聘借用工作人員的政治審查工作;
6.負責保安的管理、與駐館武警的協調工作;
7.負責局(館)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行政管理處
1.負責局(館)房屋管理、修繕和防震、防汛工作;
2.負責局(館)食堂管理工作;
3.負責局(館)車輛管理工作;
4.負責局(館)辦公用房調配、會議室的管理工作;
5.負責局(館)辦公傢具、辦公用品購置和管理工作;
6.負責局(館)環境、公共衛生和綠化美化工作;
7.負責局址水電氣暖和音響設備管理與維護工作;
8.負責局(館)幹部職工醫療保險和計劃生育工作;
9.負責局(館)幹部職工住房補貼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人事處職責
1.負責局(館)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製管理工作;
2.負責局(館)幹部人事工作;
3.負責局(館)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局(館)行政監察工作和內部審計的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局(館)勞務派遣用工的統籌協調工作;
6.負責局(館)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的監督指導工作;
7.負責局(館)教學實習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檔案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
1.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承擔局(館)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3.負責機關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
4.負責機關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
5.負責黨組中心組學習的相關工作、黨組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工作;
6.負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紀檢組的工作;
7.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8.負責黨建帶工建帶團建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機關工會
1.負責局(館)工會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協助黨組織開展職工的學習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3.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對機關內部事務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4.負責職工困難補助、走訪慰問等工作;
5.負責組織開展文化體育、勞動競賽、“職工之家”建設等活動;
6.負責工會經費及工會資產的管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館藏檔案


截至1990年底,有332個全宗,1035614卷,排架總長度6330米。還有其他資料26834冊。年代最早的是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的檔案。清代檔案有誥命、奏摺、執照、房地契及治理永定河道等方面的檔案。民國初期及北洋、日偽和國民黨統治時期歷屆北京政權機關、黨派團體、軍警憲特、公私學校、企事業單位的檔案較為詳盡。革命歷史檔案中有中國共產黨先驅李大釗、鄧中夏、陳獨秀等在北京從事革命活動的檔案和北京地下黨領導群眾進行革命鬥爭的檔案,反映五四運動、三一八慘案、一二九運動、七七事變的檔案等。反映北京經濟活動的檔案較為豐富,如開辦最早的門頭溝煤礦、石景山鋼鐵廠、冀北電力公司、北京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電車股份有限公司、自來水公司,老字號店鋪“同仁堂”、“瑞蚨祥”、“亨得利”以及銀行、錢莊、商號等。北京名勝古迹、風土人情在檔案中也有不少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後的檔案較為完整系統,北平和平解放和軍事接管、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三大改造以及後來歷次政治運動、各項建設事業都有詳細反映。
經過幾十年的不斷積累,北京市檔案館已建立內容豐富、結構合理的館藏體系。截至2004年底,館藏檔案資料159萬卷冊,476個全宗,排架長度近12公里,包括明清至建國后各時期檔案,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宗教等各領域。除紙質檔案外,還有部分音像、數字、照片檔案等。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作為全國政治、文化的中心,北京市檔案館所藏的檔案不僅對研究北京地區的歷史具有重要的價值,而且對研究中國社會的發展變化也有很大的史料價值。館藏中反映清政府收復台灣的《剿撫澎台機宜》和反映京張鐵路竣工全貌的《京張路工攝影》兩件珍貴檔案,已入選“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工程”。
北京市檔案館通過公布檔案、接待查檔、舉辦展覽、網上利用和編輯出版等方式為社會提供服務。1996年以來三次開放檔案共81萬卷冊。館內設有閱檔大廳,既可為利用者提供傳統的檔案閱覽服務,又可滿足利用者通過數字化手段獲取檔案信息。檔案館曾先後舉辦了“館藏珍品陳列展”、“北京地區抗戰史料展”、“中國留法勤工儉學運動展”、“讓昨天告訴今天——北京商品票證回顧展”、“北平和平解放50周年展覽”、“百年經緯看北京”、“親切的關懷,深切的思念——鄧小平在北京圖片展”等一系列展覽,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2004年底,北京市檔案館網站設有明清民國檔案、建國后檔案、勞模檔案、訴訟檔案、工商檔案、稅務檔案等6個資料庫,共計84.73萬條開放檔案目錄可供網上檢索,檢索信息覆蓋館藏量的53%,時間跨度從1533年至1965年,涉及180個機構,內容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政法、文教、醫藥衛生、工業、農業、建築、交通、商業、金融等。

榮譽表彰


北京市檔案館於1996年被命名為北京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並成為中國人民大學檔案學院、北京大學歷史系、首都師範大學、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北京城市學院的檔案教學實習基地。1998年3月,經國家檔案局考評認定,晉陞為國家一級檔案館。目前,北京市檔案館正繼續發揮檔案資源優勢,為社會和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務,為建設現代化的北京做出更大的貢獻。

領導信息


北京市檔案館館長:程勇
北京市檔案館副館長:馬素萍
北京市檔案館館長:李立軍
北京市檔案館館長:曲安

重要活動


6月9日是“國際檔案館日”,北京市檔案館首次面向社會公眾開放檔案特藏庫,包括進入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的《剿撫澎台機宜》和《京張路工撮影》在內的58件珍貴檔案有望首次揭開面紗。
2019年11月,北京市檔案館展出“中國檔案珍品展”。展覽展出50餘組200多件檔案展品,來自全國30多家檔案館,許多鮮為人知的檔案文獻和實物是第一次與北京觀眾見面。
2020年6月9日,國際檔案日當天,閉館4個多月的北京市檔案館將舉辦一系列線上活動。6月9日至16日,北京市各級檔案部門都將舉辦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系列活動,部分檔案館將推出體驗查檔、檔案徵集等活動。

服務承諾


北京市檔案局(館)為北京市委直屬機構,是北京市檔案工作的主管部門,主要履行全市檔案事業行政管理和檔案保管、利用兩項職能。為加強我局(館)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樹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良好形象,特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熱情服務,專人負責。工作人員在接待服務對象時,態度熱情,以誠相待,服務周到,文明禮貌。對服務對象需諮詢、辦理的事項,實行專人負責制,3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根據需求推行對口服務、信息化服務等方式,確保服務對象滿意。
二、注重效率,依法辦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職盡責,優化服務平台、審批環節和業務流程,切實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三、政策公開,信息透明。及時向社會公開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等內容,同時公開檔案資料查閱、利用等事項的規章制度、辦理程序、所需材料等信息,做到公開、透明。
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堅持廉潔自律,不徇私枉法,不以權謀私,不做有違法律法規的事情。
五、接受監督,追究責任。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認真對待舉報和投訴,對工作人員履職不認真、違反服務準則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以上承諾,歡迎廣大服務對象及社會各界給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