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指標
明確績效考核目標的方法
績效考核指標是指通過明確績效考核目標的單位或者方法,對承擔企業經營過程及結果的各級管理人員完成指定任務的工作業績的價值創造的判斷過程。如對企業員工是指對企業員工考核指標執行,就包括企業員工的品德、工作績效、能力和態度進行綜合的檢查和評定,以此確定其工作業績和潛力的管理方法。
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是績效管理,績效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是績效評價,而績效評價是通過考核績效指標來體現的。績效考核指標就是將品德、工作績效、能力和態度用科學方式結合組織特性劃分項目與標準,用以績效評價與業績改善。
指標的定義主要是對績效考核指標的解釋,它是讓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明確績效考核指標的含義,便於他們理解,包含的內容主要有一些說明和計算公式等。
一、績效指標、應分出評價層次,抓住關鍵績效指標(keyPerformanceIndicator,KPI)每位員工都可能會承擔很多的工作目標與任務,有的重要,有的不重要,如果我們對員工所有的方面都來進行評價考核,面面俱到,抓不住重點與關鍵,勢必造成員工把握不住工作的重點與關鍵,從而也就無法實現將自己工作行為導向戰略。
二、要能反映整個價值鏈的運營情況,而不僅僅反映單個節點(或部門)的運營情況。績效考核一定要從企業整個運營的角度去考慮,一定要從整個企業運營的角度去評價一位員工或某個部門的作用。
三、應重視對價值鏈業務流程的動態評價,而不僅僅是對靜態經營結果的考核衡量。
四、要能反映價值鏈各節點(部門)之間的關係,注重相互間的利益相關性。
五、定性衡量和定量衡量相結合,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相結合,並注意相互間的協調。
六、對某個特定績效指標的維持與改進不應以犧牲其他任何指標標準為代價,否則,任何績效都是無法接受的。
七、重視對學習創新、企業長期利益和長遠發展潛力的評價。
績效考核指標的目標是績效考核指標的核心內容,它明確工作的目標以及考核標準的,如果沒有目標值的績效考核指標,這樣的績效考核指標就不是績效考核指標。
現在常用的績效考核方法有:
量表等級評分法
目標考核法
工作標準法
360度評估法
評語法
強迫選擇法等。
一、簡單排序法
二、強制分配法
三、要素評定法
四、工作記錄法
五、目標管理法
六、360度考核法
績效考核指標的設定必須符合SMART原則:
S:(Specific)
S:(Specific)------明確的、具體的,指標要清晰、明確,讓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能夠準確的理解目標;
M:(Measurable)
M:(Measurable)------可量化的。一家企業要量化老闆、量化企業、量化組織架構。目標、考核指標更要量化,比較好、還不錯這種詞都不具備可量化性,將導致標準的模糊,一定是要數字化的。沒有數字化的指標,是不能隨意考核的,一考核就容易出現誤差;
A:(Attainable)
A:(Attainable)-----可實現的,目標、考核指標,都必須是付出努力能夠實現的,既不過高也不偏低。比如對銷售經理的考核,去年銷售收入2000萬,今年要求1.5億,也不給予任何支持,這就是一個完全不具備可實現性的指標。指標的目標值設定應是結合個人的情況、崗位的情況、過往歷史的情況來設定的;
R:(Relevant)
R:(Relevant)------實際性的、現實性的,而不是假設性的。現實性的定義是具備現有的資源,且存在客觀性、實實在在的;
T:(Time bound)
T:(Time bound)-----有時限性的,目標、指標都是要有時限性,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時間一到,就要看結果。如要求2000萬的銷售額,單單這麼要求是沒有意義的,必須規定在多長時間內完成2000萬的銷售額,這樣才有意義。
(1)績效考核指標應遵循同質性原則、關鍵特徵原則、獨立性原則。
(2)考核指標是具體的且可以衡量和測度的。
(3)考核指標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商量、溝通的結果。
(4)考核指標是基本工作而非工作者。
(5)考核指標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根據企業內外的情況而變動,經常是“缺什麼,考什麼”,“要什麼,考什麼”。
(6)考核指標是大家所熟知的,必須要讓絕大多數人理解。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遵循的原則
一、績效考核指標應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一致
在績效考核指標的擬定過程中,首先應將企業的戰略目標層層傳遞和分解,使企業中每個職位被賦與戰略責任,每個員工承擔各自的崗位職責。績效管理是戰略目標實施的有效工具,績效管理指標應圍繞戰略目標逐層分解而不應與戰略目標的實施脫節。只有當員工努力的方向與企業戰略目標一致時,企業整體的績效才可能提高。
二、績效考核指標應突出重點
抓關鍵不要空泛,要抓住關鍵績效指標。指標之間是相關的,有時不一定要面面俱到,通過抓住關鍵業績指標將員工的行為引向組織的目標方向,指標一般控制在5個左右,太少可能無法反映職位的關鍵績效水平;但太多太複雜的指標只能增加管理的難度和降低員工滿意度,對員工的行為是無法起到引導作用的。
三、績效考核指標應素質和業績並重
重素質,重業績,二者不可偏廢。過於重“素質”,會使人束手束腳,過分重視個人行為和人際關係,不講實效,而且妨礙人的個性、創造力的發揮,最終是不利於組織整體和社會的發展。過於重“業績”,又易於鼓勵人的僥倖心理,令人投機取巧、走捷徑、急功近利、不擇手段。一套好的考核指標,必須在“業績”和“素質”之間安排好恰當的比例。應該在突出業績的前提下,兼顧對素質的要求。
四、績效考核指標重在“適”字
績效考核指標是根植在企業本身“土壤”中的,是非常個性化的。不同行業、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戰略背景下的企業,績效考核的目的、手段、結果運用是各不相同的。績效考核指標要收到績效,關鍵並不在於考核方案多麼高深精準,而在乎一個“適”字。現在的“適”,不等於將來永遠“適”,必須視企業的發展,視企業的戰略規劃要求,適時做出相應調整,才能永遠適用。
1、導向作用
績效管理的導向作用主要體現在績效指標的導向作用,績效指標就是為員工在工作中明確目標,指導工作。
2、約束作用
績效指標有些會明確告訴員工那些是應該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與績效指標相符合,約束員工日常行為和管理規範以及工作重點和目標。
3、凝聚作用
一旦績效指標確定,員工就會利用各種資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來實現和完成績效目標,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個共同的目標和方向。
4、競爭作用
績效指標的設定就要求員工要通過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標,績效指標明確員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標,這樣就提供了員工之間,部門之間,企業與外部之間的競爭的目標和對比標準,使員工為完成績效考核指標互相競爭。
1、以戰略為導向的指標設計:
績效考核不堅持戰略導向,就很難保證績效考核能有效支持公司戰略,這也就是大寶提到的公司適不適合這樣的考核。績效考核的導向性是通過績效指標來實現的,績效考核能否實現導向戰略,實際上就是通過戰略導向的績效指標的設計來實現。關鍵績效指標構成公司戰略目標的有效組成部分或支持體系時,它所衡量的職位便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的相關部分作為自身的主要職責;如果KPI與公司戰略目標脫離,則它所衡量的職位的努力方向也將與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產生分歧,KPI來自於對公司戰略目標的分解更重要的KPI是對公司戰略目標的進一步細化和發展。
2、以工作分析為基礎的指標設計:
工作分析是一切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設計績效考核指標的基礎依據。根據考核目的,對被考核對象的崗位的工作內容、性質以及完成這些工作所具備的條件等進行研究和分析,從而了解被考核者在該崗位工作所應達到的目標、採取的工作方式等,初步確定績效考核的各項要素;
3、綜合業務流程進行績效考核指標設計
以戰略為導向,以工作分析為基礎的指標設計方法,也許很多企業都在應用。但他們在設計指標的時候,卻忽視了一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即:綜合工作流程來設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必須從流程中去把握。根據被考核對象在流程的扮演的角色、責任以及同上游、下游之間的關係,來確定其衡量工作的績效指標。此外,如果流程存在問題,還應對流程進行優化或重組。
(一)將績效考核回歸真正的績效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績效的評價,那麼什麼是員工的績效?
績效是一個含義廣泛的概念,在不同情況下,績效有不同的含義。從其字面上來看:“績”是指業績,即員工的工作結果;“效”是指效率,即員工的工作過程。也就是講:
績效=結果過程(取得未來優異績效的行為與素質)
績效=做了什麼(實際結果)能做什麼(預期結果)
需要說明的是,績效考核無疑是績效導向式的。但績效導向並不意味著只關注結果,在關注結果的同時,它同時關注取得這些結果的過程。
績效考核要把握好缺什麼,就考什麼;想得到什麼,就考什麼。考什麼,就能得到什麼這一原則。
(二)關鍵績效指標的特性
關鍵績效指標(KPI)是對公司及組織運作過程中關鍵成功要素的提煉和歸納。因此,關鍵績效指標具有以下特徵:
1.將員工的工作與公司遠景、戰略與部門相互連接,層層分解,層層支持,使每一員工的個人績效與部門績效都與公司的整體效益直接掛鉤;
2.保證員工的績效與內外部客戶的價值相連接,共同為實現客戶的價值服務;
3.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的設計是基於公司的發展戰略與流程,而非崗位的功能;
所以,關鍵績效指標是少而精,是可控與可管理的。
在設計關鍵績效指標的時候,必須符合明智(SMART)原則:
第一,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是具體的,以保證其明確的牽引性;
第二,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是可衡量的,必須有明確的衡量指標;
第三,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是可以達到的,不能因指標的無法達成而使員工產生挫折感,但這並不否定其應具挑戰性;
第四,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是相關的,它必須與公司的戰略目標、部門的任務及職位職責相聯繫;
第五,關鍵績效指標必須是以時間為基礎的,即必須有明確的時間要求。
(三)關鍵績效指標的設計思路
1.確定部門或個人業務重點,確定哪些個體因素或組織因素與公司相互影響;
2.確定每一職位的業務標準,定義成功的關鍵因素,即滿足業務重點所需要的策略手段;
3.確定關鍵績效指標,判斷一項績效標準是否達到的實際因素;
4、關鍵績效指標的分解與落實。
對於關鍵績效指標難以量化的員工,如人力資源管理者、行政管理者、財務管理者,其關鍵績效指標的確定難度相對大一些,但也並不是無法實現的。這類人員的關鍵績效考核指標來源於:
第一,職位職責中的關鍵責任;
第二,對上級績效目標的貢獻(通過對公司目標或部門目標自上而下分解確定);
第三,對相關部門績效目標的貢獻(從橫向流程分析,確定其對相關流程的輸出)。
依據這一原則,這類人員的關鍵績效指標可以通過對其考核周期內的工作任務或工作要求的界定來實現,至於其衡量指標,可以通過時間來界定,從實質上講,被時間所界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也是定量指標。只要我們能夠對員工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做出明確的說明,同時提出明確的時間要求,這些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就具備了可操作性。
在關鍵績效指標的分解與制定過程中,各級管理者承擔起績效管理的責任,由管理者來分解與制定下屬的關鍵績效指標,而人力資源部在這一過程中則提供專業諮詢與服務的功能。
績效考核效果不理想時,往往需要重新審視整個指標體系。問題無非出在兩個方面,一是“設定什麼指標”,二是“怎麼設定指標”。
常見的“病態”指標體系,往往會體現以下幾種特徵:
病態一:指標過少,導致顧此失彼。
簡單講,就是“企業沒有充分表達出自身意願”。
例如:忽視利潤指標。
營銷人員只負責銷量不負責利潤,許多企業認為這並沒有什麼問題。因為,利潤的形成受到太多因素的影響,企業的生產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都不是營銷部門所能左右的。
而實際上,營銷人員雖然不能決定企業凈利潤,但對由銷售帶來多少毛利潤卻負有直接責任。當缺少利潤考核指標時,營銷人員會以加大費用投入、增加贈品數量,甚至直接要求企業降價的方式,來換取銷售額指標的達成。這些做法往往能擺出堂而皇之的理由,不覺中誘使企業得到了“沒有利潤的銷量”。
這顯然違背了企業的真實意願。
所以,可以不考核凈利潤,但考核毛利潤是必要的。從這個角度來講,績效考核不能缺項,利潤貢獻代表“銷售質量”,和“銷售量”一樣不可或缺。
再如,缺少市場佔有率指標——銷量雖然增長了,但市場佔有率反而下降了。對於這種摻雜了水分的“業績”,企業不能不有所警惕。
病態二:指標過多,導致欲速不達。
簡單講,就是“企業想一口吃個胖子”。
與核心指標缺失相對應的是,許多企業非核心指標過多,這同樣讓績效考核失去了應有的效果。
一般情況下,核心指標偏重於短期業績評價,往往可以從財務數據中得到,如銷售額、利潤、費用、市場佔有率等。
非核心指標則偏重於中長期發展潛力評價,往往需要管理者記錄和整理,如終端建設、促銷活動、售後服務、品牌拓展等。
前者為結果考核,後者則為過程考核。
現實中,不少企業混淆了二者的區別。把結果考核和過程考核摻雜在一起,不分權重、一視同仁,使核心指標得不到應有的突出和重視。
過程考核指標過多往往會導致欲速不達。比如,有的企業僅終端建設就有10來項指標,加盟店數量、銷量、流失率、滿意度等等都要考核,營銷人員每個月光填表就忙得不可開交。
這種繁雜的指標體系束縛了一線營銷人員的手腳,使他們糾纏於細節之中,往往忽視了更為重要的工作。
此外,有時過程指標和結果指標是負相關的。做好了這項,就妨礙做好那項,指標越多,出現矛盾的可能性就越大,讓營銷人員無所適從。
病態三:指標過淺,導致似是而非。
簡單講,就是“企業想要的和說出來的不一致”。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對銷售額指標的誤讀。
企業所需要的銷售額實際上是賣到消費者手中的“實銷額”,而不是經銷商提走了但積壓在渠道倉庫中的“虛擬銷售額”。前者是完成了一個完整的生產銷售循環,後者則只是擠佔了渠道的現金流,並未形成實際銷售。
當企業考核指標表達過淺時,往往把二者等同起來。只要渠道提貨、付款,就算萬事大吉,營銷人員也因此實現了“業績”。在這種考核指標誘導下,營銷人員的工作重心從“把貨賣給消費者”轉移到“把貨賣給經銷商”,出現方向性偏差。
所以,營銷人員天天想著不是怎樣把市場做大,而是怎樣向渠道壓貨。而這種短期行為往往每到年底時就會更加明顯。
欠下的債遲早要還。產品沒銷出去,渠道今年多進了貨,明年就要少進。這種在廠商之間反覆上演的“虛擬銷售遊戲”,對銷售增長並無實質幫助。
再如,考核營銷人員招商工作,如果按招商多少家制訂指標,就不如按招商新增銷售額制訂指標有效。因為,前者可能讓企業空歡喜一場,招到一批進不了多少貨的名義代理商,白白支出了招商費用,而後者則會帶來企業需要的真金白銀。
病態四:指標過深,導致本末倒置。
簡單講,就是“企業對指標苛求完美”。
管理具有雙重特性,一方面追求有效性,另一方面則追求經濟性。
在現實中,“最佳結果”往往是不存在的,即使得到了也得不償失。人們通常只能獲得目前條件下的“最滿意結果”。
這就像生產產品,達到99.9%的合格率就足夠了,不足之處還可以依靠售後服務去解決。如果企業非要達到99.9999%,甚至100%的合格率會怎樣?生產成本就會提高几十倍或幾百倍,雖然管理有效了,卻不經濟。
這種概念同樣適用於績效指標的設定。現實中,有的企業過份追求指標上的完美。比如,在考核促銷活動時,連促銷前發放傳單的數量、促銷場地必須達到多少平方米面積都列為具體指標,這樣就過於僵化了。
指標設定不能本末倒置,當一項指標約束條件過多時,其完成難度會大幅增加,導致管理成本急劇上升,管理者也會陷入疲於奔命之中。
由此可見,保證指標“深淺”適當,也是一條重要的原則。
病態五:指標不連貫,導致管理落空。
簡單講,就是“各級指標脫節”。
一般而言,企業的營銷績效考核體系分為“公司對部門”、“部門對區域”、“區域對員工”這三級量化體系。
各級指標之間應是相互關聯的,互為因果。
比如,銷量指標從公司下達到營銷部門,再分解到區域、量化到個人。但現實中,由於大多數指標並不像銷量指標這樣脈絡清晰,所以到具體設置過程中,往往在設置下一級指標時,忽略了上一級的指標要求,造成上級有這項指標、下級卻無人落實的尷尬局面。
比如,服務滿意度指標考核營銷部門,也考核各個區域,卻沒有考核到個人。
病態六:指標不客觀,導致目標落空。
簡單講,就是“指標要求過高,引發企業資源緊張”。
現實中,企業與營銷人員爭論的焦點往往體現在指標具體數值的設定上。企業總是希望訂高一些,留出討價還價的餘地,同時也給營銷人員增加一些壓力。而作為弱勢一方的下級,為了更有效地對抗這種“強行攤派”,往往會提出增加資源的要求,把皮球又踢回給上級。
比如,達到企業提出的高增長目標可以,但要增加人手、增加費用、增加新產品等等。而企業的資源畢竟有限,上級往往會咬牙承諾下來一部分要求,但最終還是無法完全兌現。這樣完不成指標的責任最後就要由雙方共同承擔,而績效考核對下級的約束作用也就大大降低了。
為防止這種目標落空的後果出現,指標設定必須與資源配置聯繫在一起統籌考慮。
在績效管理的各種誤區中,關鍵指標誤區可以說是最常見、危害最大的一個。陷入這個誤區的企業,通常會犯兩種錯誤:一個常見的錯誤是把績效管理機械化,認為沒有任何人為因素的績效管理才是好的績效管理;另一個是績效指標過細,失去重點。
犯第一種錯誤的企業,往往什麼都要量化,這類企業從主觀評價員工績效的這個極端,走向量化評價員工所有工作的另一個極端。一家有著數十年歷史的電器公司,對所有部門都制訂了一套長達數頁的量化指標,但是在我們對其經理人進行訪談時,沒有一位經理可以清楚地記得其部門的評估指標。可見指標的制訂者忘記了有效和簡單這一原則。
另一類企業之所以把指標定得很細,是因為在績效計劃階段,管理者們沒有明確的評估重點,生怕“不評估工作便難以落實”,因而常常是眉毛鬍子一把抓,導致績效指標眾多,指標的權重細微(5%~10%),員工難以明確究竟什麼才是自己的工作重點。
一家地區性的電信公司,要求每位員工必須在公司每天的早會上發言,否則就要扣分,扣獎金。同樣是這家公司,每個月對銷售經理評估時,除了評估業務指標、服務質量,還要查看業務考試的分數,考試內容包括:營銷理論、案例分析、業務知識、網路知識等。這樣繁複的評估,有誰願意做?
管理是科學和藝術的結合,絕對量化而又合理的指標體系是不存在的,單純的量化指標往往難以囊括現實工作中的很多關鍵內容。事實上,花大量時間和精力設計、衡量量化指標不僅會浪費管理資源,而且收效也甚小。
其實,對於KPI來說,找到核心的、少數的、重要的、可衡量的指標才是關鍵。可以參考SMART原則來確定這些指標,即要求指標是具體的,可衡量的,可實現的,具有合理挑戰性的,有時間限制的(Specific,measurable, achievable,risk moderate,time-bound)。
績效的衡量目標需要可衡量,但是可衡量不等於一定要量化。績效的衡量指標有概括性的主管評判指標(如客戶總體評價、媒體評價等),分級評判指標(如分為ABCDE的滿意度等級),比率性指標(如市場份額),具體數量指標(如銷售額)等很多類型,不能一概而論。
一、基於流程的溝通
召開相關團隊共同開會討論專家組整理匯總出來的團隊KPI.這個討論溝通過程是一個平衡與互相制約的過程。由參與大工作流程的相關團隊共同討論各個團隊的KPI,只有在流程上下游的團隊才知道最應該考評這個團隊的關鍵環節,由他們來擔當裁判,分別對每個團隊的KPI進行評價與平衡,保證KPI的相對公平性。通過這種開放式、多角度、多思維地討論各個團隊的KPI,能夠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基於團隊的溝通
由專家組成員分別與各個團隊負責人(或者團隊全體成員)就初步提出的KPI進行溝通,徵求團隊的意見,並將溝通成果整理匯總。在考評體系建立及指標確定過程與團隊進行溝通——有利於增強團隊的責任心與團隊成員的滿意感。在溝通過程中,重點是需要與團隊確定考評指標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對一些需要考評但信息來源困難或難以衡量的KPI,需要用其他的指標來代替或者採用績效管理系統來採集數據。
三、樹立團隊標桿
由專家組整理出不同職系團隊的標桿KPI.專家組根據團隊討論結果,選取相對合理、比較完善的一兩個團隊作為標桿。對於不同的職系,需要分別選出一個標桿出來,例如職能管理團隊,選取一個提取KPI相對最好的團隊作為標桿;對業務型團隊,同樣選取一個相對最優的團隊KPI作標桿。
四、協商一致
參照標桿團隊KPI,由團隊主管領導與團隊負責人共同協商確定本團隊的KPI.標桿團隊KPI實際上是公司對團隊績效考核的導向,而由主管領導與團隊負責人參照標桿共同協商本團隊的KPI,就是一個考評者與被考評者博弈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有利於增強公司對團隊工作行為及結果的導向。同時在溝通協商過程中,增進上下級的了解,達成對團隊績效考核的共識,為下一步團隊績效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高層審核
由高層領導班子成員,即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在公司範圍內討論確認各個團隊的KPI.在各個團隊與主管領導協商確定了KPI的基礎上,召開公司層面的高層班子成員對各個團隊KPI進行討論,是在公司層面對各個團隊KPI全面性及平衡性的審核過程。從公司整體利益角度出發來確定公司的所有戰略發展目標是不是已經全部分解下去了,各個團隊之間的KPI是否平衡,考評寬嚴度是否適當,各個團隊的績效考核是否遵循共同的價值導向……在確認以上要求都得到滿足后,由公司層面高層班子成員審核通過後,開始正式實施團隊KPI的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