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漳平市人民政府是漳平市的一級國家行政管理部門。
市長:李毓文
副市長:黃和芳、崔振宇、趙立魁、陳良斌、張慧敏、廖國聯、肖秉康、劉瑞華、陳鍵、聶鑫
(一)負責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承擔市政府重要會議報告、綜合文稿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加強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為市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二)負責辦理上級黨委、政府發送市政府的有關文、電、函;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向市政府的請示、報告,審核並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文書檔案(含電子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協調、指導全市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協同辦公系統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貫徹落實中央、省、龍岩市、漳平市的決策部署和領導的重要批示;督促市政府各部門執行市人大決議;負責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有關建議、批評、意見及提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文件落實情況的督辦查辦工作。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重大活動的安排,負責市政府後勤接待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上傳下達並協調處理各方面反映的情況、問題;綜合協調本市相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有關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
(六)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準確及時地向上級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七)負責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應用;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研究起草有關信息化文件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
(八)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的印鑒製作與啟用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績效管理、效能督查和效能投訴等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外事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機關辦公用房、機關物業、安保、基建、公共機構節能、公務車輛和機關食堂等綜合管理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做好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四)協助龍岩市無線電管理局做好轄區內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市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