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債務

隱性債務

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下,勞動者個人對養老保險不作任何投保,養老金由國家承諾。然而,在體制轉型時由於實行了個人賬戶,這些人沒有個人賬戶資金的積累,所以國家必須對這些人的養老金進行償還。在中國被稱為“隱性債務”,智利稱其為“轉製成本”。

含義


隱性債務主要有“老人”的隱性債務和“中人”的隱性債務。“老人”是指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已經退休的人。“中人”是指在新制度實行前工作,但是還未到退休年齡的人。

償還途徑


1、增加國家預算中用於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支出
2、利用股市變現國有資產,變現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3、開徵存款利息稅
4、發行養老保險國家債券
5、發行養老保險彩券
6、開闢新稅種——個人住房房產稅、遺產稅及其他
7、擴大共濟基金 可運營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