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
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
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掛靠在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China Institute of Veterinary Drugs Control,以下簡稱中監所),為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評審中心本部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8號,佔地面積7.45萬平方米,建築面積6.2萬平方米;分部位於北京市大興區醫藥產業基地,,。評審中心是由建立於1952年的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發展而來,2006年加掛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的牌子,為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是承擔獸葯評審,獸葯、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和獸葯殘留監控,獸用菌(毒、蟲)種保藏,獸葯國家標準的制修訂,標準物質製備與定值等工作的國家級獸葯評審檢驗監督機構。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原名中國獸葯監察所,始建於1952年,是由建立於1952年的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獸醫生物藥品監察所發展而來,2006年加掛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的牌子。建所50多年來,中監所共獲得國家級科研成果獎14項,省部級科研成果獎84項。多項研究成果處於國際領先地位,其中豬瘟兔化弱毒疫苗獲國家發明一等獎,在前蘇聯、義大利、德國、法國、荷蘭等國家推廣應用后,對撲滅豬瘟發揮了重要作用;布魯氏菌豬2號弱毒疫苗和仔豬副傷寒弱毒菌苗獲國家發明二等獎,布氏桿菌豬2號弱毒疫苗在我國推廣使用時,國外同類菌苗還處於試驗階段。雞毒支原體病疫苗及綜合防治技術研究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為該病的防控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另外,我所研製成功的豬喘氣病弱毒疫苗填補了國內外空白,具有國際先進水平。這些科研成果的廣泛應用,對提高獸醫生物製品生產的技術含量和促進我國畜牧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取得了極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中國獸醫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中心、中國獸藥典委員會辦公室、農業部獸用生物製品規程委員會辦公室、全國獸葯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和農業部獸葯GMP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家豬瘟參考實驗室、國家牛瘟參考實驗室、國家獸葯殘留基準實驗室、農業部獸用生物製品創製與評價重點開放實驗室、農業部轉基因獸用微生物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國家獸葯安全評價(耐藥性監測)實驗室和國家獸葯標準物質製備中心均設在中監所。此外,中監所還是國家教育部批准的預防獸醫學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88號)精神和《農業部關於調整部屬畜牧獸醫單位機構編製的決定》(農人發[2006]3號)批複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中心)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獸葯(包括獸用生物製品,下同)質量標準、獸葯實驗技術規範、獸葯審評技術指導原則的制、修訂工作;承擔全國獸葯的質量監督及獸葯違法案件的督辦、查處等工作;負責獸葯質量檢驗和獸葯殘留檢驗最終技術仲裁;負責全國獸用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和獸葯產品批准文號審查工作。
(二)承擔新獸葯和外國企業申請註冊獸葯的技術審評工作,提出審評意見。
(四)承擔獸葯殘留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承擔獸葯殘留監控工作;開展獸葯殘留檢測工作;承擔國家獸葯殘留基準實驗室和省級殘留試驗室的技術指導工作。
(五)承擔獸醫器械標準的制、修訂及檢驗測試工作;承擔全國獸醫器械的質量監督工作。
(六)承擔獸葯檢驗標準物質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負責獸葯標準物質的研究、製備、標定、鑒定及供應等工作。
(八)參與起草獸葯、獸醫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開展相關檢驗技術研究、行業技術培訓及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承擔獸葯、獸醫器械綜合評價工作;跟蹤了解獸葯、獸醫器械科研、生產、經營及使用等方面信息,承擔相關信息發布工作。
(十)承擔農業部委託的其他工作。
中監所內設機構21個,其中:綜合、業務管理部門8個,技術支持部門9個。全所現有工作人員272人,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78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90人。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人事處
財務基建處(項目辦公室)
行政處
業務管理處
質量監督處(農業部獸葯GMP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化葯評審處
生葯評審處
國際合作處
科技處(研究生處)
標準處(中國獸藥典委員會辦公室、全國獸葯殘留專家委員會辦公室、農業部獸用生物製品規程委員會辦公室)
信息處
細菌製品檢測室
病毒製品檢測室(國家牛瘟參考實驗室)
化學藥品檢測室
獸醫器械檢測室(農業部畜牧獸醫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安全評價室(國家獸葯殘留基準實驗室)
菌種保藏室(中國獸醫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中心)
標準物質研究室(國家獸用標準物質中心)
檢測技術研究室(北京獸葯研究所、國家豬瘟參考實驗室、農業部獸用生物製品創製與評價重點開放實驗室、農業部轉基因獸用微生物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國家獸葯安全評價(耐藥性監測)實驗室)
基礎保障處
馮忠武 農業部獸葯評審中心主任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