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有償轉讓是指國有資產以有償的方式變更其資產佔有、使用權,並收取相應收益的處置。包括整體轉讓、部分轉讓、單項轉讓。
(1)企業出售
國有產權有關決議及主管部門核准文件;
(2)國有產權轉讓和收益處分方案;
(3)國有資產產權證書及相關權證;
(4)購買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或買賣雙方意向書。
國有資產有償轉讓的(包括國有資產出售、拍賣、變更等)需提交的材料:
1、單位申請處置國有資產的申請報告;
2、資產價值的
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工程決算副本、記賬憑證複印件、固定資產卡片等;
3、評估機構出具的有關資產評估報告;
4、經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核后的審批表;
6、財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