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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學

研究城市的學科

徠城市學(urbanology),是一門從整體上研究城市產生、運行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也是一門統領城市科學各分支學科的新興學科。城市學是城市科學的核心學科,但不是城市科學本身。城市科學是研究城市的學科群體,而城市學是獨立的綜合性學科,它包含在城市科學群之內,是一個牽頭學科。

簡介


現代城市學是資本主義發展的產物。19世紀末至20世紀20年代,是西方城市學的創建時期,30年代至50年代為城市學的發展時期,印年代以後,為西方城市學應用研究發展時期。1965年湯普森主編的《城市經濟學導論》一書,首次將經濟學與城市規劃聯繫起來,為城市經濟學的開路之作。在城市原理研究方面,美國學者曼弗德發表的《城市的形式與功能》(1966)一書,被認為是西方城市原理研究的概括與總結,其核心是闡述城市發展與人類文明的關係。

研究目的


發現和掌握城市發展和運行規律,以便採取相應的調控措施,高效率地解決城市運行中的問題,促進城市按著人們預期的科學方向發展。

研究重點


城市本質、城市成因、城市機理、城市發展規律、城市的中心地位與作用、城市狀態、城市問題(城市病)、城市關係、經濟全球化與城市新形態、知識經濟與城市結構重建、城市戰略等。

研究內容


1.城市學的基礎理論部分:
城市發展的普遍規律及歷史過程,城市化的一般規律,以及有關城市化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城市的分佈與社會經濟整體(區域和全國)的關係,城鄉的區別與聯繫,城市的人口規模、用地規模及其客觀依據和現實意義,城市的自然結構、社會結構、空間結構等的內涵以及對城市發展的作用與城市功能的關係,城市的主要職能和基本功能以及二者的關係,城市中心作用的客觀性及普遍性,城市精神文明的特點,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內涵和外延;
2.城市學的應用部分:
城市人口問題,城市住宅問題,城市就業問題,城市交通問題,城市治安問題,城市環境問題;
3.城市學的方法論部分:
城市學的研究領域包括了城市的發生與發展、結構與功能、組合與分佈等方面的客觀規律,以及各種城市問題產生、發展與解決的機制,既要研究城市的共同規律,又要研究不同類型城市的特殊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