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轄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的許可權範圍。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是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是國家最高
審判機關,負有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
專門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職責,受理對
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上訴案件和
抗訴案件,以及
最高人民檢察院接照
審判監督程序抗訴的案件,複核死刑案件和類推案件,並對審判過程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進行解釋,故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只能限定於全國範圍內重大、複雜案件以及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