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金

金融機構以信用方式積聚和分配的資金

信貸資金,是指金融機構以信用方式積聚和分配的貨幣資金。

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來源有各項存款、金融債券、對國際金融機構負債、流通中現金、其他項目等;信貸資金的運用有各項貸款、有價證券及投資、黃金占款、外匯買賣、財政借款及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資產等。

定義


信貸資金(credit funds)
有兩點說明:一是這裡的資金是指一定量的貨幣資金,既不是指商品資金,也不是指生產資金;二是之所以是貨幣資金是因為它既是資金作用的貨幣,即從這裡開始了資金的循環,又是起貨幣作用的貨幣,即流通中發揮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
社會主義國家的銀行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信貸資金的籌集和運用,採取有償的存款和貸款的方式,其特點是有借有還和按期支付利息。

特徵


(1) 有償性和盈利性,即存款有存有取、貸款有借有還。銀行存款要支付利息,銀行貸款要收取利息,且貸款利息收入總額要大於存款利息支出加各項經營費用,使信貸資金經過一個運動周期能獲得盈利。因此,信貸資金不用於各種財政性開支。(2) 流動性或周轉性,信貸資金是此存彼貸,不斷存進取出,川流不息。(3) 融通性,銀行根據社會資金在不同時空中使用的時間差、地區差、項目差,通過各種業務手段和信用工具靈活調劑資金餘缺。

組成


對於銀行信貸資金來源和運用的構成分析,我們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來進行。
從宏觀層面,及既整個金融體系的範圍來考察,信貸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1、各項存款。這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一般占整個信貸資金來源的80%以上。
2、金融債券。一般占信貸資金總量的4%左右。
3、對國際金融機構的負債。
從微觀層面,既從某一商業銀行的角度來分析信貸資金的來源渠道和運用方向。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負債)的項目主要包括
1、各項存款。
2、從債券市場獲取資金。
3、向中央銀行借款。
5、其他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各種應付款項以及預收款項等。

規律


信貸資金的增減變化有一定的規律性。銀行自有資金的增減由銀行利潤的多少、銀行向財政交納稅利的比率和財政向銀行增撥(或抽回)信貸基金的數額三個因素所決定。各項存款和單位委託銀行辦理結算資金的增長幅度,主要決定於生產和商品流通的增長規模。貨幣發行量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商品流通的增長幅度和貨幣流通的速度。信貸資金的運用,主要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國家計劃的要求,結合市場資金供求的具體情況,在信貸資金來源的可能範圍內掌握使用。

來源


在中國,信貸資金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也是集體所有制企業資金的重要來源。信貸資金的運用是否適當,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所以,必須嚴格控制信貸資金的投量和投向。信貸資金的投量控制得當,有利於幣值的穩定和市場商品供求在總體上的平衡。因為信貸資金的投量直接影響對國民經濟的貨幣供給量,因此,必須在保證貨幣流通量適應生產和商品流通需要的前提下,確定貸款的規模。信貸資金的投向控制得當,有利於改善國民經濟結構和提高宏觀經濟效益,有利於支持和促進各部門、行業、企業的發展。

安排


由於中國的信貸資金和財政資金都是國家統一安排運用的資金,財政預算收支是否平衡,對信貸資金的平衡有著重要的影響。在財政收支基本平衡並略有節餘時,信貸資金來源相對比較充裕;而當財政收支發生赤字時,由於財政向銀行借款和透支,往往給信貸資金的平衡帶來困難,造成信用的不正常擴大,使貨幣供給量不正常增加。因此,保持財政收支和信貸收支的綜合平衡,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