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徠常德市教育局是對常德市中小學及其職業教育機構監管的行政部門,以保證各部門辦學秩序平穩進行。

教育概況


常德市有各級各類學校1944所,在校學生達80.9431萬人。其中,有幼兒園504所,在園幼兒6.8273萬人,園均規模135人;有普通小學1051所,在校學生30.7894萬人,校均規模293人;有初級中學252所,在校學生20.3119萬人,校均規模806人;有普通高中59所,在校12.0941萬人,校均規模2049人;有職業中學69所,在校7.7267萬人,校均規模1120人;有普通高等學校2所,開設有漢語言文學、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地理科學、生物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0個師範本科專業,有電子信息技術與技術、自動化、機械設計製造及自動化、農學4個非師範本科專業,初等教育、音樂、美術、體育4個師範專科專業,法律、計算機信息管理、城鎮規劃與房地產經營管理、公共關係與酒店管理、經濟與貿易、電子技術、建築工程、機電一體化、精細化工9個非師範專科專業,畜牧水利、電子技術、公共關係與酒店管理、藝術設計4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班(專業),另外,還與上海水產大學聯辦有水產養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4個本科專業,在校學生14181人;職業高校2所,在校學生7691人;有成人高校1所,在校學生2000人。
全市有教職工7.5454萬人,(其中在職:高校2304人、中職學校4326人、普通中學25958萬人、小學20783萬人、幼教3693人、特教74人、其他教育人員2490人。離退休人員15826人。)"普九"成果全面鞏固。2006年,全市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為99.5%,小學畢業生升學率為100%。
高中階段教育快速增長。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比例由2000年的71.6%上升到2006年85.49%,在校學生由2000年的9.3萬人上升到2006年的19.82萬人,增長213.1%,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比例為50.52%,中職學校招生比例為34.97%。

領導班子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諸戈文:局長、黨委書記
領導市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審計方面的工作。
分管:審計室、督導室。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鄭大金: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協助局長主管全面工作。協助分管教育強市建設、計劃財務、學校建設、機關行政事務、政務中心教育窗口、教育法規管理、捐贈助學、信訪與穩定、部門支教、區劃調整、防汛抗災、應急管理、教育融資擔保、教育史志、文明機關創建、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法規科、計財科、捐贈中心、教育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史志辦。
協助分管審計室。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王海清: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收費治理、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機關行政效能監督、歸口單位紀檢監察幹部集中辦公試點等工作;協助分管勤工儉學、校辦企業及學校三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機關服務大樓管理、人民武裝等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李旺國:副局長
協助分管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中職學生資助等工作。
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民辦教育協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協會。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庹朝君: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基礎教育與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體育、藝術、衛生與安全、學校團隊工作、學校國防教育、學校綜合治理、城市創建、教育科研、電教儀器、文化名城建設、生態城市建設、殘聯等工作。
分管:基教科、體衛藝科、教科院、儀器站。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施愛國: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宣傳、統戰、老乾、師資隊伍建設、教師培訓與職稱評審、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語言文字、普通話推廣測試、高等教育,反邪教,教師獎勵基金會,老科協,關心下一代工作,再就業,基層組織建設,點村建設、機關黨建、創學等工作。
分管:組織人事科、教師培訓與師範教育科、高教科、語委辦、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普通話測試站、機關黨總支、教師獎勵基金會、老科協、關工委、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夏桃清:黨委委員、教育工會主席
分管教育工會工作;協助分管婦女工作、計劃生育、雙爭雙聯、社區聯絡、引資辦學、校務公開、機關辦公大樓維修等工作。
分管:教育工會、白馬湖中學籌建辦公室。
常德市教育局
常德市教育局
蘇宏元: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市高等教育及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及選拔飛行員、教育信息化等工作分管:招考辦、信息中心。

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教育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經費和上級對我市的教育撥款;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編製並負責匯總上報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四)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等和中等專業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掃除文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部門、各區縣(市)有關教育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指導、協調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五)管理直屬學校和直屬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和指導直屬黨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協助考察、管理直屬處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直屬科級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六)規劃和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教育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七)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有關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全市教師獎勵、錄用審核、職務評審、教師資格認定、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核和呈報、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及市屬中小學和大中專學校教師調配、勞動工資、考核、教師退休、評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編製部門管理中小學編製。
(九)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選招飛行學員及直屬中學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大中專學校和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及簽發就業報到證,擬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管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按有關規定管理擇業期內普通大中專畢業生檔案。
(十)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及電教儀器裝備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指導與教育有關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援助與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發布工作。
(十三)負責教育系統信息技術教育、校校通工程和校園網路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
(十五)歸口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工作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負責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調研;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道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監督檢查國家、省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全市教育系統的執行情況;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二)人事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有關規定;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承辦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協調指導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師獎勵、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核和呈報、教師職業道德教育;負責指導市屬中小學和大中專學校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組織部門管理直屬處級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直屬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任免、考核及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責任制和機關效能建設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負徠責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布局調整;擬訂全市大中專及中小學招生計劃;承辦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需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機構設置、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教育經費籌措及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參與管理全市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上級和市本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以及捐建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教育收費,規範收費行為;編製市直教育單位經費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本級教育經費的籌措、落實和管理;監控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市屬學校總體建設規劃,編製全市教育基建投資年度計劃,擬訂直屬學校年度基建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和指導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負責直屬學校和其他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負責預算安排市本級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建設和教育信息化建設經費;負責有關稅務、財務和物價檢查等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
(四)安全管理科
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維護穩定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防範和處理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問題;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和各級各類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所轄學校的內部治安防範、學校的安全穩定與平安建設工作;負責重大事件和特殊時段的維穩工作;負責檢查和協調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和集中整治工作;指導學校開展禁止黃、賭、毒宣傳及法制教育等工作;指導、督促市直學校文明、衛生創建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指導省、市示範(重點)學校、幼兒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小學教材、配套用書、音像製品、圖書建設和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組織貫徹《課程方案》和教學計劃,檢查全市基礎教育質量,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導中小學德育、法制教育、推廣普通話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和市屬學校中小學生學籍;負責學校團隊工作和科技創造發明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工作;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負責聯繫直屬單位有關基礎教育的業務工作;指導民辦教育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
參與擬訂全市高等教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管理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負責擬訂職業教育評估標準,組織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評估工作;規劃並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調整、教材建設的審核報批工作及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德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農村、城市職業教育綜合改革及職工基礎文化教育;參與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職工學校的設置、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組織指導職業技術學校生產實習和產業開發及科技推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職業教育學校和職工學校的業務工作及職業證書考試;負責聯繫協調全市高校工作。
(七)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健康體檢、傳染病防控和體質健康狀況監測工作;指導、督促學校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八)教師培訓與師範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規劃、指導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教師學歷達標規劃的擬訂和實施;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含計算機等級考試);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工作;負責組織新教師入門培訓工作;負責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教育技能培訓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教師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全市中等師範學校和縣市區教師培訓機構的有關工作;參與教師教育改革;參與擬訂全市教師隊伍發展規劃;負責教育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教育工會按有關章程建立。負責全市教育工會工作;負責機關及市直教育單位的婦女、計劃生育等工作。

人員編製


市教育局行政編製為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工會主席l名,主任督學1名,副主任督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專職副主席、團工委書記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其他工作人員10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製2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湖南常德師範學校、湖南桃源師範學校、常德廣播電視大學、常德工業學校、常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常德市汽車機電學校、常德市第一中學、常德市第二中學、常德市第六中學、常德市第七中學。
(二)市教育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湖南省第三屆中小學教育教學信息化應用推廣展示活動優秀組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