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廠房
直接用於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各種房屋
工業廠房,指直接用於生產或為生產配套的各種房屋,包括主要車間、輔助用房及附屬設施用房。凡工業、交通運輸、商業、建築業以及科研、學校等單位中的廠房都應包括在內。
工業廠房除了用於生產的車間,還包括其附屬建築物。
工業廠房,顧名思義,是用於工業生產過程中的房屋。工業廠房除了用於生產的車間,還包括其附屬建築物,如配電房、供水房、排污和設備物資儲存等配套房屋,都屬於工業廠房的範疇,或工業廠房的一部分。
(一)按所有者分類:
工業廠房效果圖-滿川藝術
(二)按產權證分類:
1,擁有合法產權的廠房
2,沒有產權的廠房。(通常是沒有因土地產權證而導致,其中又包括已經接受違章建設處罰和沒有接受違章建設處罰兩種)
(三)按照廠房的結構和配套分類:
單層/多層,有無行車,有無配電,有無供水,有無排污。
(四)按照產品生產特點,工業廠房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一般性生產廠房:正常環境下生產的廠房。
(2)爆炸和火災危險性生產廠房:正常生產電子散熱器或儲存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物的廠房。
(3)處在惡劣環境下的生產廠房:多塵、潮濕、高溫或有蒸汽、振動、煙霧、酸鹼腐蝕性氣體或物質、有輻射性物質的生產廠房。
工業廠房按其建築結構型式可分為單層工業建築和多層工業建築。
工業廠房方案設計-滿川
單層廠房在滿足一定建築模數要求的基礎上視工藝需要確定其建築寬度(跨度)、長度和高度。廠房的跨度B:一般為6、9、12、15、18、21、24、27、30、36m……。廠房的長度L:少則幾十米,多則數百米。廠房的高度H:低的一般5~6m,高的可達30~40m,甚至更高。廠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廠房照明設計中考慮的主要因素。
另外,根據工業生產連續性及工段間產品運輸的需要,多數工業廠房內設有吊車,其起重量輕的可為3~5t,大的可達數百噸(目前機械行業單台吊車起重量最大可達800t)。因此,工廠照明通常採用裝在屋架上的燈具來實現。
工業廠房設計標準是根據廠房結構而制訂的,廠房設計根據工藝流程和生產條件的需要,決定廠房的形式才進行設計的。
標準廠房設計規範
一、工業廠房設計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符合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本規範適用於新建和改建、擴建的工業廠房設計,但不適用於以細菌為控制對象的生物潔凈室。本規範有關防火和疏散、消防設施章節的規定,不適用於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高層工業廠房和地下工業廠房的設計。
三、條在利用原有建築進行潔凈技術改造時,工業廠房設計必須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術設施。
四、工業廠房設計應為施工安裝、維護管理、測試和安全運行創造必要的條件。
五、工業廠房設計除應按本規範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規範的有關要求。
六、工業廠房是由獨立一棟建築物(車間),和獨立一棟建築物(宿舍),兩棟建築物之間距離標準是10米,最近不得少於5米,以便消驗收合格。建築物的佔地面積與建築面積的比例是1:3。
鋼結構廠房設計標準
為了使鋼結構廠房建築主要構配件的幾何尺寸達到標準化和系列化,以利於工業化生產,特製訂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
一、設計裝配式或部分裝配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和混合結構廠房;
二、編製廠房建築構配件標準設計圖集。
註:①設計鋼結構廠房、受條件限制的改(擴)建廠房、現澆式鋼筋混凝土結構廠房、工藝對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廠房或按本標準設計在技術經濟上會產生顯著不合理的廠房,可不執行本標準的某些規定;②採用新技術、新結構和新材料的廠房,可不受本標準某些規定的限制。
在一個建設場地內,確定各廠房設計方案時,宜使構配件的類型統一。
在技術經濟合理的基礎上,廠房的體形應力求簡單,避免設置縱橫跨和多跨廠房中的高度差。
在編製廠房建築構配件標準設計圖集時,應使用途相同的構配件具有最大限度的互換性。
廠房建築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個人購買存量廠房(房產)需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房產評估:評估價的0.25%-0.5%;
貸款保險:貸款額的0.03%貸款保險費,貸款金額×每萬元借款保險費率×保險期限(保險費率0.557
%-1%);
圖紙費:按實際購買費用;
手續費:總價的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