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公約
東方公約
東方公約,Eastern Pact。 1934年蘇法兩國為防止法西斯侵略聯合擬訂的、備邀請德國、捷克斯洛伐克、波蘭、芬蘭、拉脫維亞、沙尼亞、立陶宛等國參加的集體互助公約(草案)。稱《東方洛迦諾公約》。
在法西斯戰爭危險日益加劇的形勢下,1933年12月28日,蘇聯政府建議締結一個建立在集體安全原則基礎上共同防止德國侵略的區域性協定,即東方區域性公約。
英國口頭上支持,實際上破壞歐洲集體安全體系的建立。對德國法西斯威脅越來越感到不安的法國國務部長E.赫里歐和外交部長J.-L.巴爾都等,認為保衛法國和防止法西斯危險,應依靠同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國家的同盟體系。在此背景下,蘇、法共同主張簽訂一項集體反擊侵略者的條約,作為1925 年《洛迦諾公約》(見洛迦諾會議)的補充。1934年6月底,兩國擬訂《東方公約》的聯合草案。草案提出簽訂兩項相互聯成一個體系的互助協定,即蘇、德、波、捷以及波羅的海等國參加的互助公約和蘇法互助公約。規定締約國任何一國受到進攻時,其他締約國應自動向遭受進攻的一方提供軍事援助。納粹德國立即覺察到該公約會束縛自己的侵略活動,1934年9月10日,德國政府聲明拒絕締約。接著羅馬尼亞、波蘭拒絕參加,英國採取抵制立場,美國在歐洲的外交官包括駐蘇大使也展開反對簽署該公約的活動。10 月9日,巴爾都在馬賽迎接南斯拉夫國王亞歷山大時,兩人同時遇刺。《東方公約》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