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領
清朝官名
佐領,清朝官名。牛錄章京的漢譯。又牛錄的漢譯亦作佐領。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努爾哈赤定三百人為一牛錄,作為基本的戶口和軍事編製單位,設牛錄額真一人管理。1634年(順治八年)改名牛錄章京。1651年(順治八年)定漢字名為佐領。凡滿、蒙、漢八旗營,皆設佐領,位在參領之下。
目錄
早期滿旗社會,出兵或狩獵時,按家族村寨行動,每10人選1人為首領,稱牛錄額真(箭主之意)。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定300人為1牛錄,作為基本的戶口軍事編製單位,牛錄額真1人管理,開始正式成為官名。明崇禎七年,后金天聰八年(1634年),改稱牛錄章京,入關,改為漢稱佐領,正四品。駐京師者置於參領之下;駐防,則置於協領之下。戰時領兵官,平時為行政官,掌管所屬戶口、田宅、兵籍、訴訟諸事。其職多為世襲。也是社會與軍事組織名。牛錄是八旗的基本單位。早期滿族社會,它兼有行政、生產、軍事三種職能。入關軍事職能增強,生產職能逐漸消失。清代各所轄壯丁數在各個時期不同。皇太極時每佐領壯丁約略200人;康熙時期百三四十人;嘉慶時,則以150人為率。清昭槤《嘯亭雜錄·國初官制》:“入關后,始改總統旗務者為都統,每旗一員,其參協者為副都統,每旗二員。其下設參領、佐領等官。”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鼠狼》:“某佐領好酒喜啖。”
晚清建立水師,一艦之長稱管領,其助理者稱佐領。馬建忠 《上李伯相複議何學士如璋奏設水師書》:“中國初設水師,但得督領十人,管領五十人,佐領二百人,已可應用不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