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書

商標註冊申請書

商標註冊申請書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商品生產或經營活動,並依法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單位依《商標法》規定辦理的涉外企業,以商標註冊申請人和名義,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時使用的文體。

構成部分


尚未註冊申請書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正件。指商標註冊申請書,一般為
2、附件。商標圖樣等。
3、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署。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地址:
是否共同申請:□是 □否
郵政編碼:
聯繫人:
電話(含地區號):
傳真(含地區號):
代理組織名稱:
商標種類:□一般 □集體 □證明 □立體 □顏色
商標說明: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附頁:頁)
申請人章戳(簽字): 代理組織章戳:
代理人簽字:
將一張商標圖樣貼在格內,另附五份商標圖樣。指定顏
色的附著色圖樣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圖樣應不大於10×10cm,
不小於5×5cm。

注意事項


註:1、未委託代理的,不需填寫代理項目。
2、申請商標的種類在“商標種類”一欄的方框中選擇(一般、集體、證明三項只能選其一,立體和顏色可以多選。)
3、共同申請註冊同一商標的,申請人名稱/地址欄填寫代表人名稱/地址,同時在“是否共同申請”一欄選擇“是”,其他共同申請人在申請表附頁填寫名稱(不需要填寫地址)。
4、收費標準: 受理商標註冊費1000元,10個商品/服務項目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一個,
另加收100元。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3000元。
5、“商標說明”一欄填寫內容:商標圖樣外文的含義、特殊字體的文字表述、立體/顏色商標的說明。
商標註冊申請書(附頁)
其他共同申請人名義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