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衛生局

韶關市衛生局

韶關市衛生局為韶關市人民政府衛徠生工作部門,內設機構11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等。

成立依據


根據《中共韶關市委、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聯〔2009〕18號),設立韶關市衛生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食品衛生許可職責。
三、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划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划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通報有關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職責划入市衛生局。
六、將衛生行業業務諮詢、行業調研和統計分析、資產項目評估等技術服務工作逐步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七、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通報有關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四、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指導開展群眾性愛國衛生運動。
六、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收集、匯總和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指導、監督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准入管理,規範醫療衛生職業道德,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三、組織落實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統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規範性文件審核等工作;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基本藥物的價格政策建議;監管市級衛生事業經費、直屬單位基建項目和國有資產;指導基層衛生機構建設;管理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指導監督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衛生監督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等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
疾病預防控制科
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收集、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農村衛生科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縣(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
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准入監管工作,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醫政科
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無償獻血工作;指導醫院葯事、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醫療衛生技術推廣和科普工作;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承擔醫療保健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等工作。
中醫科
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鑒定和推廣中醫藥科研成果;擬訂各類中醫醫療機構設置的規劃;負責中醫信息和統計工作。
人事科
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計劃生育、安全保衛、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工作。
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職業道德建設、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人員編製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製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4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組織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病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