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一相,字惟衡,號靜所,又號頊陽,周村太和庄人。明萬曆五年(1577)中進士,任高平知縣。他敢於依法整治富豪子弟,致使縣風得正。
劉一相(?~1623)字惟衡,號靜所,又號頊陽,周村太和庄人。明萬曆五年(1577)中進士,任高平知縣。他敢於依法整治富豪子弟,致使縣風得正。后升為南京吏科給事中。因力排宰相
張居正黨人,被降為陝西按察司僉事,再貶為茂山衛知事,後任
稷山知縣。他多惠政,擢升為南兵部車駕司主事。后調入京城任刑部員外郎,又轉為郎中。幾年後,他任四川布政使參議,繼而改任貴陽參議,帶兵駐防商洛地區。不久又升為陝西按察司副使。后以奉養老母為由,辭職回鄉。他任稷山知縣時,體恤民情,清正廉明,百姓曾為他建生祠。著有《船政要覽》、《燕喜堂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