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擔保
銀行擔保
銀行擔保是在發生共同海損或救助行為時,由銀行出面替貨方或被救方向船方或救助方提供擔保稱為“銀行擔保”。由於銀行在出具這一擔保后,需要承擔日後共同海損分攤額和救助報酬的支付保證,因此,銀行在出具這種擔保時,要慎重考慮申請擔保人的信譽,同時還要收取一定的擔保手續費。
這種保函是銀行為那些需要參加招標活動的客戶開立的。
這種保函是為申請人在項目中標后不履行義務而開出的保函。
這種保函是為受益人開出的,防止接受預付金的一方不根據合同履行義務。這種保函的風險比以上兩種要大。
客戶以一種記賬的方式購買商品,並在一段時間后再付款。為此,我行要為受益人開一張保證付款的擔保書。
投標擔保是指我行應招投標合同投標方的要求,為投標方向招標方擔保,保證投標方履行標書中所規定的義務;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如投標方不履行義務,則由我行承擔一定金額的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保證承諾。
履約擔保是指我行應買賣合同的賣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要求,向買賣合同的買方或工程項下的發包方擔保,保證賣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礎交易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如賣方或承包方不履行義務,則由我行承擔一定金額的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保證承諾。
預付款擔保是指我行應買賣合同的賣方或承包合同的承包方的要求,向合約關係的另一方擔保,保證賣方或承包方按照約定使用預付款,否則由我行向買方或發包方退還預付款項及相應利息的書面保證承諾。
質量維修擔保是指我行應買賣合同的賣方或承包工程項下的承包方的要求,向買賣合同的買方或承包工程項下的業主擔保,保證賣方或承包方對在交貨后或工程交付后出現的質量問題按照基礎交易合同的規定承擔退換、維修義務或賠償損失。
預留擔保即留置金擔保,是指我行應買賣合同賣方或承包工程項下承包方的申請,向買賣合同的買方或承包工程項下的業主擔保,保證賣方提供的貨物或承包方承包的工程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否則將買方或業主預支的留置金退還。
海關免稅擔保是指我行應國外施工或舉辦展覽的申請人要求,向該國海關出具的擔保,保證申請人在施工完畢或展覽結束后將全部撤離施工機械或展品,否則按照擔保函的規定向海關支付規定數額的關稅。
借款擔保是指我行應借款人的申請,向資金出借人提供擔保,保證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要求向資金出借人支付本息;如借款人不履行義務,我行將按照擔保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透支擔保是指我行接受在國外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的請求,向該工程所在地的銀行保證,如該企業在銀行開立透支賬戶后,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歸還透支款項,我行將根據對方銀行的索賠,按照擔保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保釋金擔保是指我行應船東或運輸公司的要求,在因船東或運輸公司的責任造成貨物短缺、殘損而使貨主遭受損失;或因碰撞等其他事故造成貨主或他人損失,在確定賠償責任前該運輸船隻被當地法院或港務當局扣留,需繳納保釋金方予放行時向扣船國法院或港務當局出具的擔保,保證船東或運輸公司將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或法庭的判決或仲裁的裁決賠償損失。
付款擔保是指我行為貿易合同的買方或業主方向賣方或承包方提供擔保,保證買方或業主方按照基礎交易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如買方或業主方未履行義務,則由我行承擔付款責任的書面承諾。
一年以內延期付款擔保是指我行應貿易合同的買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業主方的申請,向賣方或承包方提供擔保,保證買方或業主方按照基礎交易合同履行一年以內(含一年)延期付款責任。
補償貿易擔保是指我行應設備或技術引進項目貿易合同中引進方的申請,向設備或技術引進項目供給方提供擔保,在引進方收到與合同相符的設備或技術后未按照合同規定將產品交付供給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現匯償付設備或技術及其附加利息時,則由我行按照擔保金額加利息及相關費用賠償供給方。
來料加工擔保是指我行應來料加工貿易合同中來料加工引進方的申請,為加工裝配所需原輔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引進向供應方提供的擔保,在引進方收到與合同相符的加工裝配所需原輔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后未按照合同規定將產品交付給供給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又不能以現匯償付加工裝配所需原輔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及其附加利息時,則由我行按照擔保金額加利息及相關費用賠償供給方。
租賃擔保是指我行應租賃合同承租人的申請,向出租人提供擔保,保證承租人在租賃合同項要求下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違約,則我行將根據出租人的索賠,按照擔保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票據保付擔保是指我行應貿易合同的買方或工程項目業主方的申請,向賣方或承包方提供擔保,保證賣方或承包方收到的買方或業主方開出的票據時,買方或業主方將履行付款義務。
提貨擔保是指我行應進口商的申請,在進口貿易中,貨物先於提單或其他物權憑證到達的情況下,向船公司出具書面擔保用於提貨,承諾日後補交正本提單換回有關擔保書,並保證承擔船公司應收費用和賠償由此可能遭受的一切損失。
費用保付擔保是指我行應貿易合同的買方或工程項目業主方的申請,向賣方或承包方提供擔保,保證對於因基礎交易所發生的費用買方或業主方將履行付款義務。
一年以上延期付款擔保是指我行應貿易合同的買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業主方的申請,向賣方或承包方提供擔保,保證買方或業主方在規定的時間后開始,把基礎交易合同金額分成若干等份,在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內,分次支付一定合同金額加利息,用若干年付清。
進口保付是指以D/A或T/T貨到付款方式結算的國際貿易中,根據保付申請人的申請,銀行在其已承兌的匯票上加註“Per Aval”字樣,並簽注加簽銀行名稱,或銀行在接到保付申請人進口保付的申請書和有效承兌的商業匯票后以電子方式對外承兌,從而構成匯票簽注銀行對保付申請人到期付款的不可撤銷擔保責任。
這種服務是提供給在信用證下購買商品的進口商。當貨物在有關單據到達之前已到達。進口商雖然沒有信用證下的有關單據,他還是要求馬上提貨。為此,銀行開出一張船公司證明書給船務公司,提出這筆貨物,並由此承擔對貨物的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