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玉傑,寧縣平子鎮老莊村紀檢委員,因違反八項規定而受到提醒約談處分。
違紀通報
寧縣平子鎮老莊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10月至12月,寧縣平子鎮老莊村黨支部副書記付新鋒招待村上修路、土地復墾項目群眾代表及工程機械司機用餐5次,費用共計890元,經付新鋒簽字由村賬支出。寧縣平子鎮黨委對付新鋒
誡勉談話,通報批評,890元招待費由付新鋒個人承擔。平子鎮黨委對老莊村黨支部書記
劉宗紅、鎮政府聯繫該村的鎮
社會事務辦副主任
張滿紅誡勉談話,責成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和“
一崗雙責”;鎮紀委對該村紀檢委員付玉傑提醒約談,責成進一步落實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