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
姜晟
姜晟(1730-1810年),字光宇,號杜薌,江蘇元和人,清朝大臣。乾隆三十一年進士。歷官刑部主事、湖南巡撫、總督,直隸總督、刑部尚書、工部尚書。
姜晟
五十六年,復出為湖南巡撫。芷江境失餉鞘久不獲,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湖盜董舒友等積年為商旅害,邏獲之,傳首湖干,盜風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鄧叛,永綏苗石三保應之,晟偕總督畢沅往剿。尋雲貴總督福康安來督師,晟駐辰州治軍需,分兵屯諸要隘,緝獲奸匪百戶楊國安父子解京,詔嘉其治軍鎮靜,下部議敘。三月,赴鎮筸查緝邊備,並撫難民,上以辰州要衝,命仍回駐。首逆吳半生就獲,予優敘。
《吳中先賢譜》 蘇 文 編繪
姜晟蘇州石刻像
晟自為曹郎,以治獄明慎受知高宗,易攵歷中外,至是凡三入佐刑部。仁宗尤重刑事,晟讞鞫務得其平,多平反者。江西巡撫張誠基剿義寧州匪,飾稱自率兵臨陣,為屬吏所訐。命晟往按,得實,逮誠基,遂暫署巡撫。尋回京。九年,兼署戶部侍郎,命赴南河查勘清口運道,疏言河身淤墊,黃水增高,致清水不能暢注,宜啟祥符五瑞等閘以減黃,增運口蓋壩以蓄清,如議行。擢刑部尚書。十一年,以老疾乞休,溫詔慰留。以刑部事繁,特調工部。章再上,乃命解職在京養痾。尋以前在直隸失察藩庫虛收事,降四品京堂。歸,卒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