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教育局
安順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4號)、《中共安順市委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市發〔2010〕9號),設立安順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
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貫穿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各領域。
(三)規劃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提升學前教育普及、義務教育鞏固和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普通高中優質特色及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協調發展,促進公共資源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發展。辦好特殊教育,推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全覆蓋,全面推進整合教育,促進醫教結合。指導與評估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工作。
(四)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審批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置和變更。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民辦教育,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加強服務全面的終身學習體系建設,創新工作體制機制。指導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提升繼續教育與社會培訓服務功能。
(九)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推進教育系統從嚴治黨,加強教育系統基層黨建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統戰、教育工會、學校教代會、關工委、婦委會等工作;指導市直教育系統學校幹部隊伍建設,參與考察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充實調整方案。
(十)規劃、指導全市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全市中小學教學體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組織、指導全市高考綜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課程改革。
(十一)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
(十二)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名優教師培養工程。落實教師待遇各項政策。按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全市中小學人員招聘錄用,負責市直屬學校人員編製、職稱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獎懲的相關工作。
(十三)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協調通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四)管理、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指導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五)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課程體系建設,教育研究工作。
(十六)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教育信息化、實驗教育教學工作。
(十七)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措施;管理國內、國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八)統籌管理全市學生資助工作,承擔高等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及相關免學費(補助)、教材費(補助)、住宿費(補助)、義務教育寄宿生生活補助、學前教育資助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對學生資助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財務內部審計。
(二十)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招生委員會、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和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根據上述職責,安順市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信息、檔案、機要、督辦、信訪、保密、財務、新聞宣傳、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資產管理、後勤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考核獎懲、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的相關工作。
(三)計劃統計科
(內部審計科、安順市學生資助辦公室)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審核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置和變更;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全市中小學預算執行和教育經費執行情況;負責局財務工作以及局和所屬單位的預決算和財務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對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繕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參與管理教育收費;承擔全市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學生資助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市屬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承擔所屬單位經濟效益評估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的審計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安順市學校國防教育辦公室)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推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提高,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全市中小學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督促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實施課程(教學)計劃;監督、管理中小學教學用書和學具的開發與管理;指導中小學開展德育工作;組織開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指導中小學現代技術教育、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和校外教育工作;綜合協調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擬訂全市中小學體育、衛生、藝術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性學生體育、衛生和藝術活動;指導專業師資培訓;協調和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改革發展工作,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擬訂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職業院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學改革、師資培訓、教材建設等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現代技術教育、實訓基地(實驗室)、儀器設備、圖書館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參與指導並組織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評估;參與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職業院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職業教育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和審批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參與職業證書考試指導工作。
(六)教師教育科
(安順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培訓機構建設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師資培訓和師德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中小學特級教師和骨幹教師的推薦評審、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師範學校;承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推廣普通話,負責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評估檢查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縣(區)人民政府和開發區、黃果樹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質量進行監測,指導各地的教育督導工作;對基礎教育的熱點、難點問題,市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開展專項督導評估和調查研究,向同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學校校長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擬定教育督導的有關標準,指導縣(區)教育督導工作和督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安全法規科
(行政審批服務科、教育工程辦公室)
負責督促指導學校安全工作、校園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加強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和安全教育,督辦處置教育系統公共安全突發事故(事件);草擬有關教育法規的實施意見,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考評工作,辦理教育系統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項;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負責全市教育工程,涉外工程和捐助工程等建設項目的統籌、指導和監管;指導全市新建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建設項目的規劃及學校布局;制定、審核、參與市屬學校基本建設計劃及項目實施工作。
安順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製25名(含單列紀檢監察編製2名),其中,局長(市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副局長3名、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督學2名、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含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13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製3名。
貴州省安順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錦鳴
安順市教育局副局長:陳建
安順市教育局督學:蔡文錦
安順市教育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承擔國民教育類招生、考試、錄取工作,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的管理和學歷證書的申報發放等工作。
安順市教育科學研究所
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研究工作;積極研究並推廣基礎教育改革試驗和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各類大型教研活動;協調指導教育學會及各學科教學研究的業務工作。
安順市電化教育館
安順市西秀區中華東路483號
工作職責:承擔全市中小學開展現代教育技術,信息技術教育、遠程教育、實驗教學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工作。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2021年1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