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芬

險遭前夫出賣器官華裔女

王芬,女,生於1978年,旅美華人。王芬七年前放棄了中國高薪的軟體工程師職位與丈夫和女兒來美,之後經歷一系列悲慘遭遇,直至流落紐約法拉盛街頭。

人物經歷


現年35歲的王芬回憶說,2006年2月,她帶著三歲的女兒與丈夫來到美國。由於無法忍受丈夫的小氣與控制欲,2007年5月離婚。她獨自帶著女兒回到上海,女兒卻無法適應,半年後王芬只好辭去另一個工程師職位,帶著存款來再次到美國,並向前夫討要每周約100元的孩子撫養費。
王芬在2008年2月結識了其第二任丈夫、美國人迪安,然而她很快發現迪安是賭徒。王芬表示,2009年8月18日清理後院時,她被樹枝撞倒造成腰部摔傷,迪安在她受傷后聯合醫院製造“意外”,強迫她接受不知情的手術,想將她害死以便摘取她的器官賺錢。然而王芬在手術后倖存了,醫院的護士又想盡辦法騙她服用藥物,從而產生各種莫名其妙的藥物反應和癥狀。最後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的干涉和同學的幫助下,王芬挺了過來,但成了殘疾人。可是,美國丈夫迪安又導致她先後三次被醫院以精神病患關押。
王芬於2011年8月6日擺脫丈夫來到紐約,但再次被醫院診斷為精神病患,2012年8月失去女兒的撫養權。從此之後,王芬流落街頭,至今仍無床可睡、坐在輪椅上的她只能靠乞討為生。遠在中國的父母只知道王芬受傷,身體原因也導致王芬不能乘飛機回國。
王芬表示,她目前有三個官司正在進行中,分別為醫院錯誤治療的民事賠償官司、狀告醫院的刑事官司以及與兒童服務局進行的孩子撫養權官司。王芬說:“沒有家人、沒有律師,維權之路異常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