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海關
揚州海關
揚州設關歷史悠久,唐開元年間即設有古代海關機構“市舶司”。明宣德四年設“揚由關”。改革開放以後,伴隨著揚州開放型經濟的快速發展,揚州海關於1995年6月9日開關,為正處級機構,隸屬南京海關。揚州海關位於揚州市中心城區,江澤民同志在開關前為揚州海關題寫了關名。
揚州海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政工科、財務裝備科、監管一科、監管二科、監控科、備案一科、備案二科、稽查科、風險統計科、機關服務中心。揚州海關緝私分局成立於1999年10月19日,內設辦公室、偵查科、查私科、法制科、情報科和政工科5科1室。2005年6月,國務院批准設立揚州出口加工區,2006年10月通過總署等九部委正式驗收。經總署批准,揚州海關於2007年成立駐出口加工區辦事處,為副處級機構,內設兩個科。
揚州海關監管區域為揚州市全境,業務門類齊全,包括進出口貨運監管、加工貿易監管、特殊區域監管、國際航行船舶和船員行李物品監管等。從海關內部職責分工看,監控科負責貨物查驗、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監管場所的監控、巡查以及卡口通道和場站管理,轉關、貨物的途中監管、車輛管理,協管員管理等。監管一科負責接單審核、稅費徵收、保證金征退或轉稅、減免稅審批、退補稅、結關等。監管二科負責儀征地區相關海關業務,包括接單審核、稅費徵收、保證金征退或轉稅、退補稅、結關;加工貿易手冊合同備案、變更、延期審批,保稅倉庫設立、變更及保稅倉庫貨物管理,深加工結轉,外發加工;貨物查驗、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監管場所的監控、巡查等。稽查科負責稽查、加工貿易中後期核查、減免稅中後期核查、技術等。分局負責走私和行政違規案件的處理。
揚州海關在南京海關黨組的領導下,堅持以科學治關理念為統領,貫徹海關工作16字方針和隊伍建設12字要求,海關工作與地方經濟發展良性互動,把關與服務有機融合,主要業務指標和監管質量同步提升,業務建設與隊伍建設同步推進,特色工作與基礎工作同步展開。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實現了又好又快的發展。我們的工作得到各級領導的好評,先後獲得揚州市文明單位和江蘇省文明單位,揚州海關報關廳獲得省級文明號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