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是指表明適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貨船經過初次檢驗或換證檢驗,符合該公約附則中相應規則要求的一種證書。由船旗國政府或由其正式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簽發。在中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簽發。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不應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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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貨船構造安全證書所載檢驗內容為:船體結構的布置、材料及用材尺寸,鍋爐和受壓容器及其附件,主、輔機、電氣設備和其他設備(貨船設備安全證書和貨船無線電安全證書所未包括的設備)。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是指表明適用《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貨船經過初次檢驗或換證檢驗,符合該公約附則中相應規則要求的一種證書。由船旗國政府或由其正式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簽發。在中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簽發。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不應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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