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彝
黑彝
解放前涼山彝族地區奴隸社會五個等級中僅次於“茲莫”的等級。
(1).彝語北部方言稱“諾合”,簡稱“諾”,彝語東部方言稱“納素”簡稱“納”,漢意為“黑",含有“主體”的意思。因崇拜黑色,視黑色為穩重,正直,言而有信的意義,故用“黑”做自稱。主要指從元末明初到解放前涼山 (原屬 西康省,今屬 四川省 )等地彝族奴隸制度下四個等級中的第二等級(茲,諾,曲,呷西)一般是奴隸主階級。約佔當地彝族總人口7%弱,佔有70%以上的土地和牲畜,並通過家支組織進行對奴隸的統治。滇東北和黔西北的黑彝,指奴隸制(祖莫、素菹、納素、吐素、臘婁)殘餘的第三個階層,後期多為封建領主。
(2). 雲南部分彝族的漢稱。明清漢文史籍稱為“黑羅羅”、“大黑彝”等,是否與解釋(1)同源,尚無明確定論。
在解放前,“茲莫”勢力日益衰落的情況下,事實上已經成為涼山彝族奴隸社會最主要的統治等級。解放后通過民主改革廢除奴隸制與封建制,這一等級已被廢除。
黑彝約佔當地彝族總人口不到7%,卻佔有70%的以上的土地和大量的牲畜,並不同程度佔有廣大奴隸和一般勞動者的人身。